dota2莎莎微博:常见发热病因有哪些?在何种情况下应予以退热治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2 18:47:04

感染的病因很多很多,大概有这几个范围:
  一,感染:包括急慢性感染。如急性传染病、慢性传染病、我刀性局部感染、慢性局部感染;
  二,无菌性组织坏死和破坏:如损伤、肿瘤变性、血管阻塞引起组织坏死;
  三,产热散热异常:如甲状机能亢进等;
  四,大量失血失水;
  五,生物制剂和药物反应:如药物过敏;
  六,中枢神经调节异常:神经性、精神性;
  七,其它原因不明发热;
  发热是机体的一种防御性反应,也是多种疾病的共同症状。解热退热药能使发热病人的体温暂时降低,但不能消除病因。或者当药物作用消失后,发热又会出现;或者还会因用解热药扰乱了发热的规律,出现假象,造成误诊,影响正确治疗,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在发热原因未弄清楚之前,乱用解热退热药有如下危害:
  一是掩盖病情,贻误治疗:例如在有流行性出血热流行的地方,似感冒发热的病人千万不要用阿司匹林、去痛片发汗退热。以免解热退烧药后,出现暂时假象,延误了抢救治疗时间,使病情加重,甚至造成死亡。
  二是解热药一般是通过皮肤血管扩张、出汗等散热方式来恢复体温正常的,若用量大、或病人体弱,会使出汗过多,体温骤降,血管扩张,出血不止,致使病人发生虚脱危及生命。特别是新生儿发热时,严禁给小儿退热片或阿司匹林等退热药。
  因此,一般发热也无须用解热药,首先采用物理降温,如酒精擦浴等,只有当病人体温超过39℃以上,或因高热发生昏迷、抽风等症状,或病人发热虽不甚高,但有头痛、失眠、精神兴奋等症状,而妨碍病人休息或影响治疗时,方可使用解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