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妇幼保健医院:哪些人享有选举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5:11:42
对于在我国长期居住的无国籍人,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是都没有选举权
具体要参考什么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才能得出结论。
谢谢大家了~

我没有法律基础不要骂我:p
哦谢谢大家了那因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呢?

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从以上三个条件看:

首先,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依照《宪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其次,无国籍人却又选举权,虽然长期在国内居住,但只要没有国籍就不是我国公民。

第三,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刑满释放就有选举权,如果还处于剥夺公民权利期间就没有选举权。

拓展资料:

法律意义上的选举权,指的是公民享有的选举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什么人有选举权,什么人没有选举权,由法律规定。

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法律意义上的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它也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在我国,凡符合法定年龄的中国公民(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的年龄有特别规定要年满45周岁),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均有被选举权。?

我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种广泛的政治权利。也就是说,具有中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符合法定年龄,只要具备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并履行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就可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考资料:

选举权(广义上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_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长期居住的无国籍人,不属于中国公民故无选举权。

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过由于精神障碍的影响,有些精神病人没有能力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应不参加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拓展资料

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

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它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才是直接的(产生他们)——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

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参考资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从以上三个条件看:
  首先,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依照《宪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其次,无国籍人却又选举权,虽然长期在国内居住,但只要没有国籍就不是我国公民。
  第三,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刑满释放就有选举权,如果还处于剥夺公民权利期间就没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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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无国籍人不享有。
2、精神病人有选举权。

请阅读《选举法》。

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应该都有选举权.
选举法里肯定会有具体内容啊.一般的法律基础书应该都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