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刀怎么捉宠物卖:这份钱该谁承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3:38:44
某公司有名员工A在帮客户甲办事的时候,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给办证单位甲的身份证原件。快递封袋时是要求另一员工B去办理的。快递出去次日,A没有和办证单位核实证件是否收到?数日后,在客户甲向A催要证件的情况下,A联系办证单位,办证单位经手人称没有收到?仔细查找后仍回答:前些日只收到过一些文件,里面并没有身份证原件!A问B当时真的放进去了吗?B相当肯定说是放进去了,和那些文件一起放进去的。现在在不可查证的情况下,证件弄丢了,A答应客户甲:日后,你补办证件的费用,我给你报销!数日后,A因为工作状态不佳,离开了这家公司。客户甲补办的证件的费用也如期来兑现了,A付完费用后,觉得客户甲这个项目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因此,公司应该给她承担一半甲要求的补办证件的费用。请问公司应该如何对待已经离职的员工A ,员工A要求公司承担一半的费用,这种要求合理吗?
A离开这个公司之前关于甲这个项目的提成公司还是给A发了全额,只是掉证件的这个事情还没有解决!关于A遗留下来其他的问题,公司都全部承担了!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结婚多长时间也不会成为共同财产。债务作为负的财产也是同等的,同样适用该项规定,也不能成为共同债务。这是有法可依的。只要你个人坚持不承认不接受这笔债,债权人是没有权利让你来还这笔债的。即使你丈夫身故,这笔债仍然是你丈夫的婚前债务而与你无关。债权人依然无权要你还债,只能在你丈夫的遗产内处理这笔债务。如果遗产不够抵债,那也就那么多。债权人不能讨还全部债权与你及子女不能继承遗产都是无奈的事,法律既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仅供参考。

该回答在2006-03-11 14:47:54由回答者修改过

大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