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貂蝉裸身:复制二十年前的小人书违不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3:52:55
朋友是个小人书收藏爱好者,家里有近千本小人书。
前几日去拜访,我非常喜爱他的藏品。大多数都已经绝版。我对一套《隋唐演义》甚是喜爱,想借走看,十几年的老朋友朋友回答甚是干脆:“这屋里除了小人书和你嫂子之外你尽管拿去。”
君子不夺人所爱,遂悻悻离去。
突发灵感,能否复制一些濒临绝版的小人书,让大家都能自由鉴赏和鉴赏呢?
于是和朋友商量,一拍即合。朋友的意思是“这屋里除了你嫂子以外,其余尽管复制,但要求不准带出家门。”我说可以,我可以把扫描仪和笔记本搬来!
朋友说:“正好我也留几本经典的,一是自己阅览时减少对原版的破坏,再一个也是有兄弟借书再也不用说那样的狠话了。”我说“你TM的,明天我把嫂子也用扫描仪扫一下!”
于是挨揍。

上面的话当是扯皮,现在说正事,大家都知道,印刷是有成本的,扫描是需要时间的,我想说的是,这个东西复制出来,能不能一部分卖给一些小人书爱好者(大家都知道这么大的工程如果只复制一份是bt的),以回收一部分成本?法律是否允许(当然不会当成正品卖)?都是些50、60、70、80年代出版的。
希望诸位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成本出售绝对没有利润呢?
作用只是爱好者之间的交流,
目的只是使它们的艺术价值再放光彩,
因为正规的出版社是没这个爱心动作的。

适用什么法律?诸位能不能把法条举出,谢谢!

假设说,我没有卖给你,只是收成本(其实就相当于大家一块拿出钱来作这件事情),应该没问题吧。

违法。
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 、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所以如果你复制并出售这些书是侵权行为。

但是你自己复制一份自己收藏是没问题的,法律允许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再强调一遍你没有复制和出售的权利,而不是赚不赚钱的问题,仅限于个人收藏、欣赏。

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话,仅供自己研究,娱乐的话,就谈不上违法。但如果拿来卖的话就有可能涉嫌侵权。

出售就一定犯法。大家互相读书的话,增长知识,当然没问题。

书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死后50年,所以现在那些小人书肯定还在保护期内。你少量复制如果是为了欣赏研究的话,是不违法的。一点出售,就算你赔本卖,也是违法的。

当然不可以,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你拿人家的作品去卖就涉及到侵权了。如果你想以此营利的话必须与该书的作者签订协议及支付相应的报酬。不过这事挺麻烦,我看你还是自己欣赏得了。

可以
知识产权只限于谋取经济利益,自己欣赏不侵犯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