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医不舍 全文姜小饼干:今年对下岗职工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4:31:22

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更好地支持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再就业,经国务院同意,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补偿机制,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城市都应尽快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筹集到位,同时建立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省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基金应至少承担地市贷款担保基金代偿损失的10%。

  第二、对已经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为解决目前反映较多的反担保门槛过高、手续繁琐等问题,要求各地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创业培训的成效情况,逐步地降低反担保门槛,对确实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原则上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额的30%;对尚未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吸收部分省市的经验,允许将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由经办银行按照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同时,为防止经办银行的道德风险,对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分担20%。

  第三、要求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与当地的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平台,创建信用社区,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 作用,《通知》首次提出,鼓励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通知》规定,对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同时财政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第一、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可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如发生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第二、为鼓励经办银行的积极性,地方财政对开办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的经办银行按季给予其贷款实际发放金额0.5%的手续费补助。

  第三、发放这类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可展期一次。但对这类贷款,政府将不再提供担保形式的支持。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并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小额贷款申请表》(一式五份),并提供本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由所在企业填写推荐意见;失业人员由所在社区提出初步意见后,送街道(乡镇)填写推荐意见;经初审被推荐的人员,应将上述资料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当地就地服务机构收到资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填写审查意见;经劳动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应按担保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担保机构审查符合条件并由担保机构承保的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承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经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机构签注意见的《小额贷款申请表》及《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再就业优惠证》。承贷银行审核同意后按要求办理贷款手续。承贷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

  下岗职工申请小额贷款指南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 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请贷款额度、还贷期限等)

  2.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3. 《再就业优惠证》

  4.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证明

  5. 本人经营项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劳动部门核发的《黑龙江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

  6.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租赁摊位协议等,租赁他人房屋的需出示房主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7. 保证人证明,出具保证人的身份证、工资收入证明,签订担保书

  8. 合伙经营的必须有市劳动部门核发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二、办理小额贷款的流程

  申请人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贷款申请表,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初审———市、区劳动部门进行复审———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行审核并承诺担保———市商业银行利达支行对反担保人进行核保、审核相关材料后发放贷款

  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指南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加工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

  1. 企业申请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副本

  4.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5. 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 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7.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8.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二、合伙经营型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

  1. 企业申请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副本

  4. 合伙人《再就业优惠证》

  5. 合伙经营协议(需公证)

  三、企业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企业备齐申请认定申报材料———经营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商业银行利达支行

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补偿机制,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具体措施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城市都应尽快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筹集到位,同时建立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省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基金应至少承担地市贷款担保基金代偿损失的10%。
2、对已经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为解决目前反映较多的反担保门槛过高、手续繁琐等问题,要求各地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创业培训的成效情况,逐步地降低反担保门槛,对确实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原则上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额的30%;对尚未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吸收部分省市的经验,允许将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由经办银行按照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同时,为防止经办银行的道德风险,对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分担20%。
3、要求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与当地的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平台,创建信用社区,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 作用,《通知》首次提出,鼓励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通知》规定,对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同时财政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可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如发生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2、为鼓励经办银行的积极性,地方财政对开办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的经办银行按季给予其贷款实际发放金额0.5%的手续费补助。
3、发放这类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可展期一次。但对这类贷款,政府将不再提供担保形式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