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创新能力的例子:我想问一下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6:27:48
我家里出了点事,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与邻居发生争吵后双方打起来了,我妈只一个人,而对方是母女,当然打不过她们,脸上都被挖破了。我妈很不服气,在路上正好碰到我舅舅,舅舅听说后非常生气,就跑到邻居家,她们母女不在,只有他爷爷在。我小舅就准备砸他家玻璃,没想到那老头冲上前去挡玻璃,砖头正好砸到他鼻梁上,后法医鉴定说是轻伤,公安机关把我舅舅抓了去,并说据此(轻伤)可以判舅舅坐牢(对方也要求追究舅舅的刑事责任),家里很害怕,就托关系找人把舅舅弄了出来,给对方直接赔了8000元(他们住院最多5000,当时医院的收据根本没看到,不知道他们到底用了多少),在公安机关交了罚款1000元,找关系又花了一千多。公安机关的说法合理吗?我妈妈一直很郁闷,种田的一年上头年辰好才能挣三四千块,这要两年啊。

这位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认为最大的难度就是举证问题了,你能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我小舅就准备砸他家玻璃,没想到那老头冲上前去挡玻璃,砖头正好砸到他鼻梁上”这一误伤的事实呢?您的问题,还是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帮助吧。

1、轻伤害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也就是对方不告,法院不予受理;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由于自己的行为还要给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赔床费、营养费、住院往来车船费、精神损失费。(要有发票)
3、赔了钱就应该要求对方撤诉。判刑就不能再罚款。罚款就不能再判刑。
4、找关系又花了一千多是严重违法的。

不会判刑的,民事纠纷又没出人命,大不了最多把你舅舅拘留十五天,再罚点款,双方都有过错,他家也要赔你,只是要算一下各自用了多少医药费了,但要以出院发票为依据。
我不是“大嘴”“专业人士”!!!!

对,举证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