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大入侵:外地驾照如何转到北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3 03:21:48
我的驾照是外地的,因为现在北京工作回去年审不方便,考虑能不能把自己的驾照转成北京本地的,哪位仁兄知道怎么转,敬请相告(具体的步骤操作方法),在下有礼了!多谢!!

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http://www.bjjtgl.gov.cn/fagui_Detail.asp?ji_ID=119

  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

  一、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人员在其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所属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四、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换证的;
  (二)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
  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申请换证的;
  (三)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
  (四)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五)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五、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六、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
  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七、身份证明是指: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境外人员包括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条件
  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暂住,可以申请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过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证实机动车驾驶人所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为真实、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三)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还应提交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提交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相片要求为:
  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1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四、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五、收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4]2955号)。

  六、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身份证明是指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四)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五)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六)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七)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住址是指
  (一)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
  (三)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

  九、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驾驶证
  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
  一、申请条件
  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暂住,可以申请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过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证实机动车驾驶人所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为真实、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三)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还应提交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提交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相片要求为:
  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1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四、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五、收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4]2955号)。

  六、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身份证明是指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四)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五)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六)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七)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住址是指
  (一)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
  (三)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
  九、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驾驶证
  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http://www.bjjtgl.gov.cn/publish/portal0/tab90/info5697.htm

一、在证件有效期内,把罚款扣分等费用缴清
二、携带: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驾驶本原件;
4、3张白底1寸彩照;
5、体检表;
到北京任意交管局、车管站总所分所,通过审核的话一个工作日即可办理成功。

直接找有关部门 什么事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