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回旋镖的折法视频:社会人员怎么考研究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0:35:02
大家好!
我去年7月毕业,当时由于家庭贫苦,就没考研究生。到如今,单位同意只要我考上研究生,就可以以脱产干部的方式继续学习。那么我想继续考研究生。所以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我还可以考公费研究生吗?
2、现在的我作为一个社会人员,考研究生跟在校的应届毕业生都有那些区别呢?
3、考研究生的步骤都有哪些呢?
4、我学的是工程管理专业,那么,如果以房地产为方向,我考哪个专业的研究生好点呢?工商管理可以吗?
诸位,在此,我谢谢大家了!我的qq是66829818,请大家帮忙啊!
还有,如果有类似兴趣的朋友可以密我,大家一起努力啊!
谢谢了!

回答你的问题
1.公费与自费的问题,这是按你的考研成绩排名来确定的,比如这个学校招10个公费生,那么就会按成绩来划出前十名做为公费生,剩下的都是自费.
2.只有你是本科毕业,或是同等学历,都可以报考,只是报考类别上和应届不同,你属于在职也就是定向生.如果不是在职则和应届一样,都是统考生.
3.考研的步骤,首先要确定你所要报考的学校,并收集前一年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这样可以提前准备应试科目的复习,等到8月份,各个高校会公布新一年考研简章,这时你要根据新简章来确定应试科目和指导教材(一般来说和前一年的变化不大).等到10月份开始考研报名,要经常关注你所要报考的学校的主页,那里会有及时的信息,12月份统一照相领准考证,1月份开考,三月份出成绩,三月末出复试线,四月分复试,然后等通知书,恭喜你,被录取了.
4.这个问题无法回答你,因为这涉及到专业问题.

自考生考研须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报考条件中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自考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自考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可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具体招生情况。

以北京市自考生为例:每年的11月份为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由于12月份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在第二年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故毕业生可在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前,到北京市自考办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的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

专科毕业生工作两年后报考研究生,需按照报考学校的规定出具主干课程成绩单的考生,也可在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北京市自考办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等证件办理报考研究生手续。(毕全武)

一般来讲,在职考研都要本科毕业三年才有资格考研究生,最好要有学士学位,因为很多院校无学位研究生的录取比例是非常少的。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可以,学校规定40以下,在网上报名相关学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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