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威慑力量: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15:50:25
律师老师,您好!4月2日早上,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自行车顺向正常行驶,经过一辆出租车时,出租出司机突然把门打开,因我来不及刹车躲闪,车门撞到我的脖子部位,造成脖子外伤一处,暂时性失声.4月11日接到事故认定书,事故处理部门认定我无责任,对方负全责.经医院治疗,脖子外伤缝四针,嗓子至今说话沙哑,不能长时间说话,不能大声说话,造成在工作生活时与人沟通困难.能否恢复以前状态医生不能下认定.我想与对方进行调解可对方一直回避.我想请问律师老师:
1.其中一方提交事故调解书,事故处理部门是否有权不予调解?
2.我所要求的赔偿范围?要求赔偿的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最高要求各为多少?
3.母亲陪同治疗检查共计请假五天是否也应赔偿误工费?
因事故调解期限原因,望律师老师及时回复,万分感谢!能否再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不懂时及时向您联系咨询.

我处理过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根据我的经验,第一调解是在双方一致同意和自愿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交通部门无法根据一方意愿进行调解;第二,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来决定,其中包括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原则上待治疗结束后可以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失,如果有残疾,肯定可以要求;其他要求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了。我的邮箱doyouhow@126.com
可以进一步联系我,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