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刃领域:老师收缴学生手机算不算侵犯隐私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6:03:25

老师收缴学生手机涉嫌侵犯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老师缴收学生的手机,如果只是收缴的话就是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但如果老师是查看了你手机当中的短信秘密,并且把里面的内容宣扬的话就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学生可以向老师认错,请求老师给回手机,如果老师坚持初衷的话,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老师无权没收私人财物,如果你老师这样做了,他属于侵占个人财产。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的。

一般 老师 是可以在放学后还给你的,如果他不给,可以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还有老师是不能翻学生口袋的

不算侵犯隐私 但是侵犯个人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