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霆锋冯德伦校园电影:辩论题目:当老师犯错误,应不应当指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18:57:52
反方:不应当指出!有何论据?

辨论的目的,是找到真知灼见。所以问题在辨论之前它是没有答案的,现在不必去理反方与正方,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你好象是被“委屈”去了反方了。呵呵,没问题,正好站在反方的角度来想问题。
老师的缺点是不应该指出的,因为首先,所谓“错误”,是学生自己的观点而已,学生认为是“错误”那它确定是“错误”吗?光这一点就很理亏啦,可能这个“错误”,根本就是“观点”的问题,那么“指出”就很唐突,搞不好就会影响师生关系。这是就“错误”本身而言。这是其一。其二,“指出”二字,就欠“尊师”,中国人讲究礼仪,上辈“指出”晚辈缺点,可也,晚辈“指出”上辈的“错误”,而且是晚辈指出上辈的未经确定的缺点,那就没有“尊师”可言。
所以学生“指出”老师的“错误”是不应该的。
还有: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你说是错误,可能它就是正确的呢!所以“指出”太过唐突和不够襟怀。
还有:人情,也就是人际关系,有时候真象是隔层纸,是不能轻易捅破的,能容人之错,是胸怀,是修养,也是技巧。

你是反方就说:要给老师面子
正方就说:每个人都有错误老
师也不例外,指出来了可以改
要不然会一错再错.

很是棘手的说~~~首先它作为辩题就不好。一般都是选用模棱两可的来作为题目。想这样的辩题结果太明显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