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C16博世ecu针脚定义:人寿保险公司如破产的话,保单还能保证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8 13:31:48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七条 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八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上面是《保险法》的原文,解读:
1.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由保监会监管;
2.经营寿险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经营不下去时只能找其他公司接手或注资
所以你的担心可以解除。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公司是不能破产的,如果一旦经营不下了,中国保监会会找其他的人寿保险公司接管,继续经营的!不会损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的!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客户的利益永远不会受损

同意mm-maureen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