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复 李延宗:朋友出事被拘留可以探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16:54:29
最近朋友因为有事被拘留,目前已经5天了,我们始终见不到人,也请了律师,但一直没办法探视,给出的说法是事件比较敏感,不能见面,最早要五一过后。请问,这样合乎法律程序吗?难道连见自己律师的权利都没有?况且也不是大得不得了的,涉及几百万金额而已。
求法律专家来解答我的问题啊,我改怎么办才好啊?我该去查哪一部法律啊?
解决再追加100分!
楼下的回答得非常到位,谢谢,我还想问一下,现在我该怎么办?因为涉及到省委的一些退休老干,所以把得很紧,我应该怎样让律师去办?还是认为要换律师?非常感谢为我指点迷津,马上加分。还有你那个九十六条是《刑法》的吗?

如果是刑事拘留到看守所探视必须经过批准。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关于拘留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从你叙述中看,案情比较简单,不应当拘留这么长时间,你可以向朝阳区公安局和检察院反映。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其他人不能探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这种见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也很常见,主要是办案机关为了侦破方便。虽然是违法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建议您耐心等待。
另外没有必要换律师,这件事律师这边也是很无奈的。还是耐心等待一下,等五一之后再会见吧。

根据相关法律领土完整,除了涉嫌国家秘密等案件,一般情况下,羁押机关在收到律师会见手续后,须48小时内安排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