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樱花舞蹈:陕西省有哪些对残疾人的优抚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5:21:55
陕西礼泉县对残疾人的优抚政策是什么?

建议你到陕西省残联的网站看看,那里的资料齐全.

http://www.cjrshxi.org.cn/zc/zc_menu.htm

http://www.cjrshxi.org.cn/

关于地税部门代征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7号令)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残联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批复》(成办函〔2002〕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地税部门代征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所有2005年12月份以前在地税部门注册登记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数1.5%比例的纳税单位(含中央及外省市驻蓉单位)。

二、计算公式

保障金应缴纳数=(上年度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1.5%-在岗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三、征收程序

(一)从2006年3月份开始至4月10日,各相关单位到所属地税部门领取相关报表资料。

(二)从2006年4月份开始至5月15日,2005年度未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将相关报表资料报送到所属地税部门或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05年度已经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将相关报表资料直接报送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统计资料的,按未安置残疾职工对待,直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从2006年7月份开始至10月15日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单位在所属地税部门领取《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并随税进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中的有关政策问题,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按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84363141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