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经女儿国改编:我的手指由于感染,打点滴造成药物过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0 23:39:42
各位专家帮忙分析下
开始我在小医院打了点滴,点滴是不需要做皮试的,医生见我药物过敏,就建议我到大医院去检查.
通过西安交大医学院医生的检查说我是外伤性猩红热,我就照着他们的方法打了3天的点滴 ,花费还不小哦!!!!但是3天了我的病还没一点好转,第3天的下午我身上一下痒的厉害,于是又到了医学院找了位教授级别的人物,在他的鉴定下说我只是药物的过敏,在这两天的治疗下我的病情终于有了好转.
在整个过程中我受到了很大的压力,钱啊 ,精力方面 .
我想请教大家我是否可以向医学院请求赔偿!!!!!!!!!!!!
或者向医生请求赔偿!!!!!!!!!!!!!!!!!
我应该通过怎么的方式去做到!!!!!!
谢谢大家的见解 谢谢 !!!!!!!!!!!!!
请大家给点具体的意见
谢谢拉
我该怎么办!!!!!!!!!!1

这种情况下,你向交大医学院索赔是不会有结果的.首先,这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其次,造成你药物过敏的医疗单位不是交大医学院,它最多承担诊断不正确的责任,而由于经验,水平的高低,疾病的难易等方面的因素,这是每个医生都会存在的问题.

找消协也可通过法律但后者耗时耗力

去钱消灾吧,把时间和精力放在用的地方.平时多注意身体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