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的项链什么材质:房子卖了,但是里面属于自己的东西能要回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06:17:34
自己的房子已经卖给了亲戚,已经过户,但是亲戚反目成仇,不讲信用,霸占着属于我们自己的家用电器以及很多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是只卖房子的啊,应该没有包括那么多的其他东西吧。请问内行人事,我们的其他东西(除了房子本身),我们有权利追回吗?
应该怎么样做?

你可以追回.到法院告他呗.但是必须满足以下的内容.

1.你们有合同.合同约定卖房子给他,那么就表示不包括电器.

2.你的电器的发票在你的手里.

3.如果他不给你电器,那你就要钱.

在购房合同里如果没有涉及房屋内的其它附属物品的话,根据法律应该予以索回,但是就象楼上的说的,发票是你主张对家电等物品的权利依据,如果涉及官司纠纷的话,是要出示的。

和亲戚出现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些,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有协议么?当初怎么不把家具拿走呢?是不是没地方放或者不是很需要呀^_^要打官司肯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唉~
朋友啊,我劝你把心放宽一点吧……估计如果没反目成仇你也不会要的,是吗?……愿每天开心多一些!^_^

打官司很麻烦,和亲戚商量折价,要不就强行搬家,搬走是你的东西,你绝对有权利

运用法律,尽管它还不是很成熟

当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