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好久不见的朋友鲜花:耶觫到底是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1 16:12:51

耶稣是谁?

??耶稣是历史上最卓越不凡的人物,是西方文化的轴心——我们今天采用的历法,就是以耶稣的出生为划分:耶稣出生之前的年份称为:“主前”(Before Christ,简称BC);耶稣出生之后的年份称为(Anno Domini,简称AD)。

??耶稣是神的儿子。有人以为耶稣只不过是一个“优秀的宗教导师”——这看法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

??一、耶稣的宣称

??耶稣说过他是神的儿子,与神同等:耶稣宣称自己有赦罪的权柄,又说他有一天要审判世界——世人终极命运如何,全在乎他们在世之时,如何看待耶稣。

??已故剑桥大学教授、名作家鲁益师(C.S.Lewies)说得好:“如果耶稣只是凡人,却说出‘新约圣经所记的’那些话,他就绝对不可能是万世师表!他要么是疯到一个程度说自己是个皮蛋,要么是地狱的恶魔——我们必须作出选择:耶稣若非神子,就必然是狂人(甚至比狂人更恐怖的人!)……不要再自以为是地胡说耶稣是什么“万世师表”了——他的言行催迫我们选定路向——这当中不存在着模棱两可的犹疑!”

??二、耶稣的品格

??很多不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却会同意耶稣的一生是“毫不利己,全心为人”的完美榜样。大文豪陀妥也夫斯基(F.M.Dostoevsky)说:“我相信不会有人比耶稣更可爱、更有深度、更仁厚、更纯洁。虽不情愿,但不可不承认:‘从来没有人能与耶稣相比,将来也不会有人能比得上他。’”

??耶稣的教导,是举世公认最纯全、最深刻的教训——比古今中外任何哲人学士所说的都好。

??鲁益师说:“事实摆在眼前,耶稣显然不是疯子或恶魔,因此,不论我觉得如何离奇、惊诧、难以置信,仍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耶稣的的确确是神。神曾经道成肉身,来到这被仇敌占据的世界。”

??三、耶稣胜过死亡

??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证据实在无懈可击。当耶稣的门徒跑进了耶稣的坟墓里,他们发现耶稣的尸身不见了,只剩下裹尸布叠在一旁。

??其后六个礼拜,有超过500人亲眼看见耶稣。本来已灰心丧气的门徒们,生命就此忽然改换一新,基督教会也就此诞生,并且增长迅猛!

??前英国首席大法令勋爵(Lord Darling)说过:“支持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证据确凿——不论正面证据、反面证据、事实证据、环境证据,都不存在任何破绽!任何头脑清醒的陪审团,必然会作出一致的判决:耶稣复活的历史事实千真万确。”

??对这些事实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耶稣曾经从死里复活,所以证明他真是神的儿子。

耶稣为什么降世为人?

??耶稣是唯一一个自己决定要来到世间的人,也是极少数甘愿受死的人。耶稣曾经说过,他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我们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 10:45)

??十字架是人类历史上数一数二的残酷刑具。历史学家西塞罗(Cicero)形容十字架的刑罚是“酷刑中最残忍可怖之酷刑。”

??耶稣被钉十字架前,要先被绑在一条柱子上受鞭打;那鞭子不是普通的皮鞭,而是4、5条镶有尖刺铅粒的皮条带合成的鞭子。主后三世界教会史学家西比乌斯(Eusebius)这样描述罗马人的鞭刑:“犯人皮开肉绽,肌腱与内脏尽现!”

??耶稣受完鞭刑,还要被迫把六尺长的十字架背到受刑的山上去(耶稣途中不支倒地)。耶稣到了钉十字架地地方,兵丁用六寸长的大钉子,猛力去钉耶稣的手腕和脚,钉牢了,就把十字架竖起来。耶稣悬挂在十字架上有六个钟头之久,他的生命在难以言喻的剧痛中,一点点的流逝。

??可是耶稣受的最大痛苦并不关于肉体,甚至不关于精神,却关乎灵性——耶稣背负我们的罪,不得不与至圣的父神上帝暂时隔绝。

耶稣为什么死?

??耶稣说他为我们死——“为”是“替代”的意思。耶稣替代我们死,因为他爱我们,不愿意我们因自己所犯的罪受刑罚。耶稣甘愿被钉十字架,无异于公开宣告:“我要以自己来承担众人的罪债。”

??耶稣为你死、为我死——就算你或我是世上唯一的人,耶稣也会为你死、为我死!

??使徒保罗说:“神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 2:20)?是的,耶稣爱我们,为我们付上性命做赎价。

??“赎身”的原意出自奴隶市场:一个人付上价银,买下一个奴隶,然后让奴隶自由离去,这就是“赎身”。替人赎身的人必须付出赎价——耶稣以十字架上倾流的血为我们付了赎价,使我们得自由。

31、耶稣死时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太27:28"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约19:2"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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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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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丁给耶稣穿上红袍,一般解经学者都说,这件袍是罗马士兵的战袍。颜色毫无疑问是红色。给耶稣披上的这件袍,是件褪色的旧袍。目的是要戏弄耶稣,要称呼他犹太人的王。但是当时王袍的颜色不是红色,是紫色。一件红色的战袍怎么可以称为王袍呢?这就是他们使用旧战袍的缘故。因为褪色的战袍,和褪色的王袍颜色相差无几。所以马太说是红色袍子没错。约翰按他们戏弄的目的,说这是件紫袍也没错。由于已经褪色,褪色红袍和褪色紫袍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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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Matthew Henry's A Commentary on the WholeBible, Vol. 5, Revell, original 1721, newly printed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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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耶稣死前喝的什么酒?

??太27:34"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可15:23"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却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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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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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胆」在此作形容词用,形容没药的苦味,没药是实际上用在酒中的药材。目的是止痛。所以耶稣尝了就不喝。他要撑到最后一刻都保持清醒。再者,这种酒由于是给死囚喝,所以是作坏了的酸酒。别的福音书也写成醋。都是同一种东西的不同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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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耶稣最后说了什么话?

??太27:46"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路23:46"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约19:30"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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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几次发生问题,都在希腊文的Aorest Tense. 这种英文译本通常译作过去式的时态,其实在希腊文里不只是过去,而且还包括一种断续的动作。意思是说,这句话的动作,不是实时相连。中间还有其它的动作没有包括在内。如果是持续,连接的动作,希腊文就使用现在式。所以路加的「大声喊叫,气就断了。」不表示大声喊叫和气就断了中间没有讲别的话,或没有作其它的动作。耶稣的十架七言,多少年来被太多的诗人拿来作歌颂赞。次序和关系有许多牧师研究过。也有许多人用来作讲道的题目。绝大多数人都有清楚的认识。所以通常没有人拿来争论。因为这件事没有成为一个争论的问题。大多数的争论者,都会研究清楚,才把问题提出来,不会自取其辱的把一个明明错的问题,提交给大家去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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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耶稣复活后谁在空墓旁边?

??太28:1抹大拉的马利亚,那个马利亚和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可16:1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和一个坐在坟幕里的少年约20:1抹大拉的马利亚,西门彼得,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和两个坐在坟幕里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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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耶稣复活后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到现在已经两千年。除了当时有上述的几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空墓旁之外,还有十字军东征、朝圣的基督徒、回教徒、以及现代的观光客。(虽然他们可能去的空墓,有可能不是原始的空墓。)再加上许多无心经过空墓旁的人。这些人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空墓旁。由上述的三段经文来看,抹大拉的马利亚停留在空坟旁最久。其它人都是来来去去。但是连抹大拉的马利亚最后都离开了。所以方舟子问:「耶稣复活后,谁在空墓旁边。」我可以说,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空墓旁边出现过。而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组合。这一点我一点也不明白方先生的论点在那里。因为人是活的,会运动,会离开。就算是当天听说耶稣尸体不见了,一定也会有许多人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没有记载在圣经中的其它组合一定也曾经出现。只是我们不知道。这种论点一点也不能证明圣经有错。只能证明发问的人已经迷信圣经有错到一个饥不择食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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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犹大是怎么死的?

??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徒1:18"这人(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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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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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吊死以后,有一段时间没有被人发现。所以他的尸首在绳子上腐化,跌下来的时候,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看见的人,有些只报告吊死,有些报告肚腹崩裂,肠子流出来。人死了以后,什么事都会发生,别人对他的死因,也是各有各的说法,这种现像,除非当事人出面,谁都没有办法澄清。而死人又不会讲话。让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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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使徒行传1:18的话,又是希腊文的断续过去式。前面已经说过。这几件事都不是同时发生的。并且不是同一人个做的。使徒行传1:18用简单的描述方法,在一句话里把整个事件都报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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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是谁买了血田?

??徒1:18"这人(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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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这里又有一个希腊文的文法问题。希腊文除了断续过去式、现在式、完成式、将来式之外,还在每一种时态中,都有反身和被动式。也就是说,一件事,如果用了这种字尾,就表示这个动作有自己做的,和别人做的两种可能性。很多时候,这种情形不太明显。例如,如果说:我去吃饭。在希腊文中,有可能是我自己去吃的饭。也有可能是别人叫我去吃饭。要看上下文才能知道到底是反身,或者是被动。犹大出卖耶稣的价银,很清楚的已经被他交还给犹太人。出面买血田的是犹太官府。但是买的时候,用的名字是犹大。因为官府不愿背负出买耶稣的罪责。你说,是谁买的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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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鸡叫了几遍?

??可14:68"于是出来,到了前院,鸡就叫了。......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太26:74"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路22:60"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约18:27"彼得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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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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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单纯的问我,这几段经文,那一段作准,我会说:马可是彼得的秘书。通常解经学者都说,马可福音就是彼得口传福音的文字本。彼得自己当然比谁都清楚鸡叫了几遍。所以应该是鸡叫二遍以前,他三次不认耶稣。但是这鸡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认耶稣,太过绕口。当年的人没有我们这种福气,可以一人一本圣经拿在手上,到里面去找矛盾。他们完全靠背诵圣经,才能把福音传出去。在这种情形下,简化内容非常重要。我最近教人背诵一分福音的大纲。最大的问题就是记不住。如果再加上鸡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认耶稣这种绕口令,就真会让人气结。所以简化本的作者就说,鸡叫二遍真的那么重要吗?三次不认耶稣才是重点。就算只背诵「鸡叫之前,三次不认耶稣。」也不否认在这次鸡叫之前还叫过一次嘛!所以就这么定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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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只看到光还是只听到声音?

??徒9:7"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了声音,却看不见人。"徒22:8"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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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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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是希腊文文法的问题。他们的名词有一个属格,英文没有这种属格。中文也没有这种属格。这种属格,翻译作:「听见,却没有听明白。」「看见却没有看清楚。」其实只是一个字,加上一个字尾。就把这个字,变成听见,却没有听明白了。而这两节圣经里,这种属格就出现了不下四次之多。如果再加上名词、冠词的属格变化,这一句里至少有十二次这种「有听没有见」「有看没有见」的字尾变化。如果一一都翻译出来,你可以想象这短短的几个字,可以变成多少中文。保罗说到那些人听见没有听明白,看见没有看清楚。也说到他自己听见又听明白,看见又看清楚。每一个人都加上了说明。可以说是小心到极点。因为他是在国王面前或法官面前申诉。必须字字小心。研究希腊文的时候,这一句话是最清楚的genitive case的学习。几乎每一个学希腊文的学生,都一定要学这一句话。翻译最贵简洁。所以难怪这两节圣经翻得简单明了了。至于光和声音,按照希腊文看,是又有光,又有声音。这两节圣经,应属于了解或征询的问题,对信仰完全不起冲击的作用。按方先生的意思,他选这两节,是觉得这里有一个大冲突。但是他既然没有多加说明,我也猜不出来冲突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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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做好事要不要让人知道?

??太5:15"(耶稣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了一家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6:3"(耶稣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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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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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要基督徒做好事,但是不要把光荣归给自己。连马太福音6:3也是用同样的一个原则开始的。耶稣用施舍的财主在施舍的时候在前面吹号作起头。所以我们就看出耶稣的目的,在于行善不欲人知。他用了左手行善不要叫右手知道作比喻。当然世界上绝对不可能有一个人左手行善右手不知道。由此可见耶稣是在作比喻。基督徒行善,要把荣耀归给神。不要归给自己。这是耶稣作这个说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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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耶稣首次布道是在山上还是山下?

??太5:1"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布道内容略)”路6:17"耶稣和他们下了山,站在一块平地上;同站的有许多门徒,又有许多百姓,......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布道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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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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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者早在一千八百多年前,就已经发现两段圣经的相似。他们把马太福音的这段讲道,称为登山宝训。路加福音的讲道,叫做耶稣讲道。两者有显着的不同。讲道的地方不同,时机不同,内容不同,重点强调不同,连听众也不同。所以是完全不同的两次讲道。方先生问:耶稣的首次布道是在山上还是在山下?我猜他的目的,不是要人确定是在山上还是山下,而是要证明圣经自相矛盾,连讲道的地点都拿不定主意。但是方先生一开始就问错话了。因为耶稣的这两篇讲道,都不是他的第一次。先从马太福音来看,登山宝训的前一章廿三节就说:「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利亚。」在会堂里教训人是不是讲道?当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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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耶稣的第一篇讲道,明显不是在山上。再看路加福音五章一节,也就是记载耶稣讲道的前一章,经文说:「耶稣站在革尼撒勒湖边,众人拥挤他,要讲神的道。」所以路加福音这篇讲道,也不是耶稣的第一篇讲道。那么我们要解决另外一个问题,既然说这是两篇讲道,有许多不同,又为什么有这么多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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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旅行布道的讲员,都有这种经验,他们只要预备几篇讲章,去不同的地方,看听众作不同的调整,但是只要几篇,就可以用一整年。这和驻堂牧师不同。驻堂牧师每一篇讲章一定要不同,连比喻、例子都不可以一样。不然大家一定会在散会后拉住他说:「牧师!你讲的这一句我听过了,那个比喻我听过了。这篇大纲我听过了。」甚至连执事会都会抗议,要牧师不可以这么偷懒,经常炒冷饭。耶稣当年的听众不像今天这么机动化。耶稣显然是使用同样的许多例子,对不同的对向讲不同的道。就算现在,方舟子到底是在那里帖的「圣经百误」?也是一个大问题。有一个网友说他是在南开圣经版首次出帖。但是我第一次看见「圣经百误」是在华通。也是署名方舟子。到底方舟子在那儿贴的圣经百误?我可不可以说:「方舟子这个人真矛盾。连自己在那儿贴的圣经百误,都搞不清楚

上帝和圣母玛利亚的儿子
一直帮助别人的神灵,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
是基督教里常说的,《圣经》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