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娘百合:公安人员或税务人员有权对我的侵权进行处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7:45:26
我是一家复印社的老板,我将一些考试资料(练习册)打印复制出来卖,请问公安人员或税务人员有权对此进行直接(不经法院起诉)处罚吗?除了享有著作权的本人,别人可以起诉我吗?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侵权,而且是行政违法。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对你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实际上工商行政机关也可以对你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个违法行为可以侵犯多个法益。比如:你打伤了人,被你打伤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你赔偿损失等,同时,公安机关可以对你进行行政处罚,对你处治安拘留并处罚款等。前者是你的民事责任,后者是你的行政责任。而实际上你只有一个违法行为,但是,你侵犯了两个以上的法益。

你将一些考试资料(练习册)打印复制出来卖的一个行为,实际侵犯了多个法益:首先,你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复制权、出版权、收益权等),其次,你违反了工商机关的行政规章,超范围经营,还有,由于税务机关是按照你正常的经营进行估税的,你的超范围经营还涉及逃税,违反了税收征管的行政法规。

因此,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工商机关均有权对你的行为进行规范。

如果是以你侵犯著作权为理由的,那么两个部门无权对你进行处罚,当然如果他们能找出其他的理由就不好说了。一般来讲,只有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起诉你,这是说他们起诉你是正当的,不过官司人人可打,我就可以起诉你,只不过不会赢罢了。

当然他们两个部门不是你侵权而对你的处罚,你的产品超出了你的营业范围,而且你的做法是卖盗板书,这样你不是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