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路艾姆的前世:法律高人进,案例分析(回答好追加30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09:42:21
精神病患者甲在妻子的陪同下外出散步,由于顽童乙的挑逗,甲受到刺激追打乙,甲妻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的头打破,乙治伤费用500元,请问,乙治伤的医药费由谁负担。为什么?
我希望有专业点的回答,回答好了追加30分(我现在分不多也只能给30分了)

主要责任由甲妻承担,因为监护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乙的监护人没尽监护责任负次要责任。
所以本案甲妻负主要责任,乙的监护人负次要责任。

由甲在妻子和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甲的妻子应承担主要责任。

由甲在妻子和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但由于甲妻竭力阻拦无效
因此有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