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居元忠 仁王:谁有抒议性的散文或记叙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1:19:14
原创抄袭皆可
各位大虾,我马上要考试了,请帮帮忙

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咸水湖,青海。世界上屈指可数的优势动物,藏羚羊。世界第三大区,可可西里。
清晨,我坐上北上的列车,穿过无数个城市和村庄,越过无数条河流和高山。二十四个小时后踏上了这个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欣喜的心情很快就被我的思乡之情代替。
我开始怀念……
在那遥远的青藏高原上,有气势欲怒的雪山,有神秘难测的原始森林,有一望无垠的草原,有天水一色的青海湖。青海湖尤如青藏高原的一颗明珠,他的蒙语“库库诺尔”。意为“蓝色的湖泊”。藏语“错鄂姆博”。远远望去,天似玉,白云大朵大朵的飘着,远处的山连绵不绝,幽幽的湖水有着淡淡的海味。他没有大海的波涛骇浪,没有黄河的怒吼气魄,却使人觉得心境如水,如痴如醉。山原,湖泊,蓝天,白云,整个高原显得十分的广袤和圣洁。
还有许多佛教的圣徒们执着的顶补膜拜,走一步就要用五体投地来表现他们的虔诚。那里还有黄教创始人松咯巴建造的金顶主殿,用去黄金2.7吨,金顶主殿依山而建,肃穆凝重,令人窒息。在海堰原子城里,曾预先研究出的原子弹在青海的土地上静态轰击。
著名音乐大师王洛宾魂牵梦绕的金银滩是望不到边的草原,美丽的藏族姑娘们依然唱着动听的歌声牧羊。漂亮的藏式蒙古包把草原点缀的更加的美丽。
世界上第三大无人区,可可西里。蒙语为:“美丽的少女”,是中国第一大无人区,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平均气温在零下4度左右,最低可的达到零下四十度,烧开水的沸点只有八十度。昆仑雪山,高寒草场,地震遗迹的可可西里,雄混壮观的雪域风景让人们切身的体会到“生命禁区”的独特魅力。在可可西里有一种顽强的动物在繁衍生息——藏羚羊。藏羚羊不是大熊猫,他是一种优势动物,当你看到它们成群结队的在雪后初霁的地平线上涌出精灵一般的身体时,奔跑的优美飞翔的跑姿,你就相信,它们在这片无人区生存了数千年。
当你在春回大地之时,踏上这片净土,你会忘记一切,仿佛来到了一个新世界,张开双臂,你可以触摸蓝天。吸一口空气,你可以感受到远古的气息。你从繁华的闹市来到这神秘的地方,你定会感反朴归真的意境,将于大自然融为一体。
......
青海,你听到我深切的呼唤了吗?

今生,我是一棵树

作者:微蓝风铃草 转贴:本站原创 点击:34 时间:2006-5-3 录入:微蓝风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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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我是一棵树

一棵会开花的栀子树

而前生不是的

前生,我是一个女孩子

一个有些迷茫,痴痴的女孩子

——题记

我出生在江南,一个散发着淡淡雨香的小镇。家里并不富裕,你想说是清寒我也不反对,可就是这样,我还是度过了无忧无虑的金色的童年。小时候,我最喜欢在有风的时节里和季语一起疯跑,疯闹。七八岁那正是连狗也嫌弃的的年龄,于是在大街小巷里,是自然少不了我和季语银铃般的笑声的。如流水的时光,更是沿着我们的脚印渐渐远去……

“丫头,快来看!”

“哎……语哥哥!你看那花多好看呐!白白的,恩,好香啊……

“你很喜欢吗?”

“是啊,我就喜欢这种高雅的植物呢!”

“那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摘……

“恩你真好语哥哥……

“知道这种花叫什么吗?她叫栀子,代表清灵,和你一样呢!”

“是吗?那我宣布:我最喜欢栀子花!”

“恩……早知道我不给你说了,看你都……

“好啦!我最喜欢语哥哥和栀子花!“

“这才是好丫头嘛!”

那时,我只有6岁。

……

上学后,季语理所当然地当起了我的“护花使者”,因为娇小的我总被邻家大孩子霸道地欺负。可是有季语在,再黑的夜晚、再冷的冬天我都不怕。我始终抱着这样的想法:有了季语,我就会平安。

可是我们都长大了,即使这样,季语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宠着我,惯着我,为我打抱不平。每当他因为我而和别人发生冲突时,我都会抱着我心爱的布娃娃在一边看着他日益俊俏而成熟的侧脸,我总痴痴地想:要是这个男孩一辈子都在我身边该多好!可是我实际上是没有一点谱的,你看季语那么帅,又那么聪明,他怎么会喜欢上我这个平平凡凡的小丫头呢?他一定是把我当妹妹的……想到这里,我经常会忍不住流下泪来:季语,你要是我的该多好!季语,你真的只把我当丫头吗?季语,你忘了我们的栀子花吗?

在学校里,季语的“追求者”自然是络绎不绝,那些“长发妹妹”们都争先恐后地要和我交朋友,可我知道,她们只不过是想更多地了解:季语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孩?季语喜欢什么牌子的衣服?季语想要什么类型的GF?然后屁颠屁颠地去为自己的“桃花运”而争取更大的机会。对于这些女孩我是不屑一顾的,我认为她们太表面,太虚荣……尽管有些人我不得不承认是真的很适合季语……

季语太优秀了!在别人的眼中他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听到这些我感到可笑:季语?王子?他常常拽着我的衣袖叫我陪他吃路边小摊上的东西呢!他满嘴的油腻还得我替他擦……这个让我牵肠挂肚的男孩,你知道丫头的心思吗?如果知道,那为什么不透露一点,一些微爱的暗示?如果不知道,又何必展示我以不同于其他女孩的阳光的面孔?季语,曾经的语哥哥,你知道我爱着你吗?

那时,我满14岁。

大了,长大了。我和季语都不再是从前那两个懵懵懂懂的男孩女孩了,可他还是一遍遍地叫我“丫头”,仿佛我在他的眼中真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我仰望着……希望他可以看到我藏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个“爱你”的秘密。可是……有一天他对我说:“凌沫,我……要出国了……你……是明天下午的飞机……那个……

他叫我凌沫!

接下来,我的脑子就像灌了铅,沉重……我无力地扶着身边的电线竿,软软的倒了下去……我这是怎么啦?我应该为他感到高兴的……

“凌沫你好好照顾自己好吗?”

“好……你……保重……

“你就不要送我了吧?看你身体不好。”

“恩,好吧……

“三年后栀子花开的季节,我就会回来!”

第二天,我没有去机场。

我站在季语房间的窗前,看着远方……眼里渐渐起了一层雾……我拿着准备送给他的礼物:一朵水晶栀子,和一个音乐盒。我上紧发条,一遍一遍地听《栀子花开》,栀子花开,栀子花开……听说栀子花代表离别,我真的和你离别了吗语哥哥?!

我站了一下午,直到再也看不到天空的颜色。蓦然发现,泪水早已浸湿了我的脸……

三年后……

“姐姐,你看那花多好看呐!白白的,恩,好香啊……

好熟悉的话语啊!记得小时候,我就是这样从语哥哥那里知道有一种洁白的花叫栀子的……栀子花已经开了,语哥哥你说你要回来的可是我怎么见不到你呢?

“沫沫啊……季语回来了呢!”

“真的???!!!妈你别是在骗我!哎你看我头发怎么这么乱,我脸还没有洗呢!这样怎么见我的语哥哥呀?”

“好拉好拉我的宝贝,你已经够漂亮的啦!这次他回来还带回来一个女朋友呢!那模样呦,好得……

什么什么什么?女朋友?!我只知道我的脑子突的就“嗡”一下,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我看到了白色,不是白色的栀子花,而是白色的医院。我这是怎么了?我勉强支起身子,环视四周……他并没有来……他应该还在家陪他的女朋友吧?想着想着我就笑了,很放肆的笑!季语啊季语,我真是笨蛋!苯到为你不谈恋爱,苯到为你日夜思念!

我诡异地笑着,笑地护士都感到害怕……

晚上,很宁静。我望着窗外的月,突然觉得好美!“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我走到窗前……

“我的女儿你醒醒啊!你怎么可以抛下妈呢?你怎么可以啊……”我听到母亲在撕心裂肺的哭喊,却一点也不难过。我在乎的只有季语,只有季语。

在季语的家中,我看到颓废的他坐在床边,脸上没有表情,眼神里全是迷茫。……哼,你也会为我感到伤心?这时我听到他呢喃:“丫头……你怎么可以……可以伤害我?”我伤害你?到底是谁先伤害了谁?我苦笑。

“嘎——”一个女孩走了进来,是那个“女朋友”。我看笑话似的盯着她走向季语……

“哥,你怎么能不吃东西呢?沫沫姐死了我们都很伤心可你也不能这样糟蹋自己啊……

什么?哥!!

我再一次楞了。哥……怎么可能?我……那不是他的女朋友吗?我的死,怎么会仅仅因为错把他的妹妹当作了女朋友??怎么可能呢??告诉我不是真的!告诉我……

……后来我听别人的谈话,才知道,季语有一个从小遗失在外的妹妹,季语是在外国留学时偶然碰到她的,经过一波三折认为亲兄妹,而不知内情的妈妈却误以为是他的女朋友……

我不要!我不要死!我要活着,告诉季语我爱他,我爱他啊——

我找到了阴司,要求回到阳间,回到季语的身边。阴司说:“你和季语本有三生的缘分,这以是第二世了。你不可以作为一个人再次回到他的身边,如果你真的还爱他的话,还有一个办法……”“什么你说啊!我什么都愿意!”“好!你只能变成动物或植物回到阳间,而且你不能靠任何办法告诉你的有缘人事情的真相。当然你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变成的样子。”“我要变成一棵,一棵栀子树。”

就这样,我拥有了作为一棵树的第二次生命。当我睁开朦胧的睡眼时,我已在一个巨大的花园里了,但我知道这是家乡的植物园。人人都可以领养、照顾植物的。于是我期待着,期待有一天季语可以到来,并且发现我,成为我的主人。

五月,初夏。我的枝头嵌缀了几朵小小的、还是淡绿色的花苞。这天,我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很熟悉。是他!是他!我的树干颤抖起来,忍不住作响。他是来领养植物的。我在心底一直呼喊:季语季语,我在这里呀!你过来呀!季语季语!……天啊!他真的过来了!我看到了他的棱角分明的脸。这是怎样的一副面孔啊!苍白、无力、疲劳……我的语哥哥,你怎么成这样了呢?你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呢?

我看到他消瘦的手指着我对旁边的园丁说:“我就要它了。”语气坚决,不容质疑。很快,我搬到了他的院子中,每天很好地生长起来。夏天最热的时候,我却开出了最洁白的花。季语再没有娶妻,每天他只是坐在我的树阴下,摆弄着我没有送给他的水晶栀子,一遍一遍地唱《栀子花开》——那个音乐盒早已废旧了。他的歌声沙哑,字里行间透露出无尽的悲伤。虽是一首极其开朗的歌曲却已被他的情感肢解地零碎了……

他待我很好,每天悉心地照顾我。就像小时候季语照顾那个叫凌沫的小姑娘一样。春去秋来,花开花落。我昔日强健的他一天天衰老下去。他不再唱歌了,只是在对我重复两个小孩子天真幼稚的爱情。说着说着,他的泪滴下来,溶入到我的根系,我感到一丝丝的枯涩。我望着他,心生生的疼,却不知如何释放,只好陪他一起哭。但是,他,看不见我的眼泪。

……

又一个夏天。他坐在摇椅上,在我的树阴下苍凉地笑着,那么无助……他喃喃地说:“哎……那个小丫头,她怎么就不知道,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她啊?……

我无语。随后,我看到他的眼睛,慢慢地闭上啊……

我的花瓣,一片一片地,跳着悠扬的舞蹈,渐渐地落在他的衣褶上。哎……我也累了,睡吧,睡吧,在风中,陪着我那心爱的人儿呦……

【落尘草】一手握着幸福,一手流着伤痕

作者:落尘草 转贴:本站原创 点击:37 时间:2006-5-3 录入:落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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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写的很乱!都是自己的随想,呵呵!写的不好……

一手握着幸福,一手流着伤痕

我有两只手,天与地都掌握在那小小的细纹里。静静流淌的岁月中,那条鱼儿在游荡的徘徊,喧嚣的城市里,总是在逃避。好想浸没在大海里,探询那原始的温柔。于是我学会了孤独。一个人的孤独,去流浪,流浪远方,梦想的水晶。

去流浪,发觉手上牵连绳子太多,缠绕的打了死结,如同那木乃伊,从那以后我知道我的人生不是我一个人所有。于是我总是在寻找,寻找那线头,如同钱丢入空洞里,没有回音,空空的的心顿时被黑洞给埋葬了。去流浪,生怕牵连过多人的伤痛,左右为难的精疲力尽。流浪远方,顿时像玻璃被击碎一样毁灭了。看着天空里的鸽子,我醒悟到,原来我不过是一只被人寄托着厚望的鸽子,我总是在传达着幸福与禁锢的滋味。人们对我总是在奢求,真的好想解脱,去流浪,流浪远方,终点是大海。

去流浪,一手握着幸福,一手流着伤痕,是我的全部行李。我将携带着对未知未来的向往和现实的残酷去流浪。从日出到日落,流浪,路踏四方。陶醉过太阳的美色,惋惜过月亮的凄惨。一切都不过是这样,陶醉或惋惜,好像我是他们的孩子,所以我保存了他们各自的缺点,在陶醉中懂得了死亡的凄凉,在凄惨中醒悟到天堂的美好。总是流浪,成长在流浪中,后来我的梦想从上帝变成了拾荒者。做上帝,是因为想操纵别人,操纵生活和幸福。厌倦了,如手中的烟灰,燃尽了就灰飞烟没了。做个拾荒者,是因为知己三毛(说到三毛,我想她可能是我一生中所爱的女人之一,爱她是因为她和我都是在流浪和拾荒中度过的生活,好似稍纵急逝流星的光芒,永恒的遗留在这一刻里。)拾荒者好处就是可以流浪和捡别人享受不到的遗弃物品。在这些沧桑的遗物里,我窥探了许久,得到了丰富的知识。我们一生都在遗弃着,我们不懂的珍惜,或许太珍惜了,又把新来的事物给拒之门外了。有的人说过:在你丢一件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得到另一件东西,就像爱情,如果你丢了,那你就会得到悲伤和眼泪。而我,去拾荒这样遗物,就是要品味着那辛酸的往事,静静流着眼泪泪以示我的惋惜。后来我囤集的物品太多,我又撒手的把他们全部的抛弃在那沙漠中,任凭着风蚀雨打。这本来就是人的本性,想收藏更多,而却永远收藏不齐那心中的空洞,最后还是选择抛弃。像青蛙变了王子,而最后又变回来青蛙一样,还是随缘吧!让上帝去当清洁工吧。流浪,最后彻底告终,因为我是凡夫俗子,我是属于这喧嚣的城市,因为这里有我太多太多回忆和笑容与孤独。

去流浪,流浪远芳,泪流满面,跑了很久,最后又回到原点,现在知道为什么地球是一个圆,那是因为一切的事情都会回到原点,就像你我。流浪,破碎。

幸福,未加以雕琢,就已经深深扎入根,花开花落,或许幸福的饲料就是伤痕的泪水灌溉出来的。所以那一年,流浪,一手握着幸福,一手流着伤痕。流浪,流浪远方,在心底最深处,开出一朵美丽的花朵,那是人生。

人生总在流浪,流浪远方,因为那里是未知幸福。

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