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麦吉丽总代:请问录音在法律作证时有效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5:58:57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只要该录音证据,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无效!

因为音缘难以确认,而且容易伪造,一般无效

不侵犯当事人隐私、国家秘密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效。

这位哥们

只要是合法取得,经鉴定是真实的录音,能做为证据使用。

只要合法取得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