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码平台妈妈网:关于历史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8:04:00
汉谟拉比法典的资料(长、宽、高、内容、在那发现的、谁发现的)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早上正酣睡间,源自学校劣质的音响,透过重庆潮湿的空气,传来周杰伦吐字不清的歌声。我一边想很多人都喜欢周杰伦是不是这个世界有病了,一边想到了汉谟拉比法典。

  于是上网查找图片,找到了那根石头,像条耸立的阳具。它最佳的状态本该是在两河流域的漫漫风沙中享受孤独,现在却收藏在巴黎卢浮宫里。它所属的那个国度早已埋在黄沙之下,连同它的那个辉煌的时代。穿梭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属于了全人类。——其实哪有什么属于全人类的东西,你去卢浮宫看它,首先得向法国人买门票。

  如果仅仅是一根石头,尽管它长的像阳具,也终究不过是一根石头,但它明显有着比所有的玄武岩加在一起更重的分量,它的价值在于它上面所刻的那些楔形文字,尽管历史的风雨使它模糊不清,一如周杰伦的歌声。

  楔形文字,3500行,282条,仅凭于此,它就完全可以笑傲某个同样古老的国度里的一种刻在乌龟壳上专门用来占卜用来写帝王家谱的叫做甲骨文的文字。文字,是与文明相伴而来的。文字的组合表达出了使用文字的那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和精神状态,再进一步,比较有想象力点说,文字的载体在某种意义上也预示着不同民族的个性,不然,何以有的载体是阳具一样雄伟而不屈服的石头,而有的载体却是乌龟壳?

  我又找法典的全文,找到了英文版的,旁边是汉语翻译版的,找不到楔形文字版的,就算找到了我也不认识。除了一些翻译的误差之外,我想我所看到的文本估计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毕竟时间已经过去将近四千年了,与此利益相关者早就烟消云散了,研究者也仅仅是研究而已。所以,汉谟拉比法典在中国,不会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一样的事情发生,谬误会有,但不存在歪曲。历史能掩饰住一部分的真相,但与此同时,它也还原了一部分真实。

  一部这样的法典,现在看来,客气一点叫有点朴素,坦白一点说就是有点幼稚,甚至荒谬,套用时髦的历史分析方法说就是,这是历史的局限性。我都能说如果我制造一部法典,至少比这汉谟拉比高明,很多人也不会否认,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汉谟拉比法典之为汉谟拉比法典。

  (一)君权神授
  只要是君主国家,只要有法律出现,法律要表达的首要思想自然是“君权神授”。古巴比伦是君主国家,汉谟拉比法典是法律,“君权神授”自然不可避免。汉谟拉比王用尽一切夸耀之词盛赞自己,说自己英明,说自己有统治全人类之权,只差没说“汉谟拉比万岁”了,这就涉及到一个千古的问题:你的权力是谁给的?稍微聪明一点的统治者是不会傻到等别人问这句话的,他会先给出答案,答案就是君权神授,还有什么比神更神圣更有说服力呢?抢先把答案给出了,那么一切问题都很尴尬,一切问题都变成废话,还有什么人比想到这一步的统治者更聪明呢?

  “君权神授”,咱们反封建的时候早就把这四个字批判得体无完肤了,现在谁都知道这是骗人的把戏。但如果在一个统治者天天动用宣传机器宣传“君权神授”的国家,我想人民是很少有人不相信的,如果他不相信“君权神授”那我就不相信他能够活的很好。我们姑且不论统治者是不是能够把人民骗得心悦诚服,至少表面上大家都很听话,这就足够了。“君权神授”,人民信了,如果统治者不信,那么这游戏没法玩,那就帝王为刀殂,人民为鱼肉了。我们不防大胆地设想一下,要是君主们自欺欺人也相信了“君权神授”,那么他虽可以不向人民负责,但他要向神负责,这比向人民负责还狠,这岂不就是和谐社会了?不幸,这是不可能的,本来编个谎言是骗别人的,结果自己却是最大的受害者,反而利了别人,世界上不存在这种人,更不存在这样的君王。一个“君权神授”,反映出了汉谟拉比王的智慧, 一切都归结到神,一切也就不需要再多解释。回头想想我们自己,那么大力度地批判“君权神授”这封建糟粕,不给人家留丝毫余地,爽归爽,自己的退路也便没有了。你问古代君王他们的权力哪来的,人家理直气壮地答曰:“君权神授”。你问现在一般的统治者他们的权力哪来的,战战兢兢地给出一个答案: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这时人民抬起无辜的脸,一脸迷惑。不是说不能说谎话,作为一个统治者如果不说谎话他根本就没办法混下去,但你说谎好歹也说的有技术含量一点,别弄得皇帝的新衣似的,来个孩子一句话就给捅破了。

  (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汉谟拉比法典:
  第196条,If a man put out the eye of another man, his eye shall be put out.
  第197条,If he break another man's bone, his bone shall be broken.
  第200条,If a man knock out the teeth of his equal, his teeth shall be knocked out.

  真难想象世界上有这样的法律条文,开了眼界。如果这样的条文是抽象地表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意思,那么没必要罗列这么多的;如果是具体地描述做什么样的事情要受什么样的处罚,那么这些罗列又远远太少。感到很费解,汉谟拉比究竟是什么意图。但不管他是什么意图,这样的条文都体现出了平等,说确切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不然怎么冒出这么一条:
  第199条,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首先得承认这个世界是不平等的,然后规定平等的主体之间是应该平等的,这才公平。让本来不平等的东西受到平等的对待,其实更是一种不平等。但如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话,谁又能保证灵活对待就必然平等呢,或许更加剧了不平等也未可知。这大概就是人类的局限吧。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倒和孔子的以直报怨差不多,也和鲁迅的睚眦必报相似,但与基督教的宽容慈爱就难相容了。文化的性质是不是依稀体现出了文明的生命力呢?巴比伦文明早就湮没了,中华文明现在也半死不活的,倒是基督教文化,看似越来越蓬勃,让人嫉妒。

  (三)刑罚
  那个时代,众所周知,哪都一样野蛮。所谓四大文明古国,也不过是因为野蛮的时间长一点。古巴比伦忝列四大文明之一,自然逃不脱其野蛮的属性。那个时代,是乱世,人类原始的欲望蠢蠢欲动,到处是进化不完全的影子,乱世用重典。剜眼,砍手,剥皮,抽筋,割乳,去势,火烧,水淹,不能不让禽兽赞叹人类的智慧和想象力。我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处罚,尽管我们中国的先人对这一套也是驾轻就熟,甚至汉谟拉比那一套在我们中国先人面前不过是班门弄斧,但我还是不理解汉谟拉比怎么会用法律规定这样的刑罚,不理解巴比伦人民怎么能同意这样的刑罚,正如我不理解我们的先人骨子里怎么也流着野蛮甚至更加野蛮的血。我站在今天,怀疑历史怎么这么荒唐可笑不可思议,我们的后人会不会同样觉得今天的我们荒唐可笑不可思议呢?

  循环来循环去,这就是历史;荒唐来荒唐去,这就是法律。

  两河在静静地流淌,岩石反射着阳光,黄沙将一切埋葬。旷野中回荡着当年受刑者的痛嚎,在一旁观看行刑的人们的明媚的脸,已经消失不见,无从追寻。 处罚,其实是不必这么残酷的,如果不是为了审美。

  (四)婚姻与伦理
  一个萝卜一个坑,汉谟拉比对这些东西规定的倒十分详细。虽然还是男尊女卑,但法典把女人的贞洁看得十分重要的同时,也给了男人一些限制,总比中国古代一味的“三从四德”好一点,虽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人类其实是有很多相通之处的。男权主义,伦理主义,处女主义,在哪都一样。不就是结结婚,过过日子,做做爱么,还这么讲究。我觉得这主要还是源于人类与生俱来的私有心,霸占欲。法典规定了对乱伦和奸淫的惩处,说明乱伦和奸淫这种现象会存在,不存在也就没必要立法了;这种现象存在,表明人们自己有这种欲望和冲动;但法典规定了对乱伦和奸淫的惩处,又表明人们不希望别人这么做。可见,在汉谟拉比法典笼罩下的人们活的是何等矛盾何等累了。一方面想奸淫别人的妻子,一方面又不想自己的妻子被奸淫,人总是趋向于先想到自己,保护好自己的要紧,于是这种法律应运而生,但还想觊觎别人的,不好意思,那就只有冒点风险了。这个风险就是让人又爱又恨的法律。人的心态都是内敛阴郁的,如果大家心态都开放健康,那汉谟拉比法典也就无所谓有了,所有的法律也都无所谓有了。近四千年了,沧海桑田,但总有一些东西没有变。比如一些法律历经时日,继承沿袭下来,现在仍在用,在说明这些法律好没有变的同时,也表明,我们的罪恶没有变。

  汉谟拉比法典的出土,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偷窥欲。那么多人对此特别感兴趣,并不是为了古为今用或者学以致用,不过是想看看那个有着空中花园美丽传说的不可一世的巴比伦王国曾经怎么样,因为现在没有了。那个梦一样的王国,在人们尚未意识到它的存在的时候,便烟一般的消失了,一个文明,就在转眼之间不见了,但它确实存在过,有汉谟拉比法典可以佐证。

  观赏着黑色的玄武岩,端详着汉谟拉比法典,遥想着当年,作为骄傲无知的现代人,还是可以聊以自慰的。毕竟我们现在的法律要比彼时的强得多,尽管经过近四千年才产生出目前这样尚不完善法律制度说出来不嫌丢人,这多少算是历史的进步。我们人类法律的历史,正是踩着如汉谟拉比法典这样的石头蹒跚地走过来的,汉谟拉比法典,就是这样的一块石头,只不过因失踪而缺席了。

古巴比伦著名国王汉穆拉比于四千年前制定的法典,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部文字法律。
"法典碑"上半部用浮雕形象表现了这位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从太阳神手中接过法典的场景,体现出那个时代的君权神授意识。下半部是用楔形文字铭刻出的法典全文,计49栏、282条,8000余字,包括诉讼、租佃、赔偿、借贷、继承、处罚等。法典的内容宗旨贯穿着铲除邪恶、弘扬道德的思想。为世界各国人民以法治国,立下了最早最正规的标本。
汉穆拉比是不朽的,正如这块法典碑是不朽的一样。这件写实性极强的青铜铸像(公元前2300年)刻画的是伊拉克历史上的一位里程碑式人物。铸像虽有所破损,但透过严谨的结构造型和肯定的细节线条,仍能感受到他作为领袖人物的坚定和智慧。萨尔贡一世很类似中国的秦始皇,他不仅在四千三百多年前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了阿卡德王朝,而且还兴修水利、统一度量衡、对外通商、发展经济,为后来更加强大的古巴比伦王国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不要忘记,萨尔贡一世都要比秦始皇大两千多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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