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夜新书: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1:58:55
我兄夫妻俩开一商店,隔壁一同行家与我兄家同行相忌。某日中午,我嫂独自在家看店,对方家媳妇辱骂我嫂,我嫂与之争吵。对方家媳妇到我家门口拿起一瓶矿泉水砸到我嫂脸上,我嫂与之厮打起来。后来对方家媳妇被我嫂按倒在地。不久,对方又叫来4个不明身份男女,连同对方家人共8人冲入我兄家商店,砸坏玻璃门,柜台等,还把我嫂打伤(头皮脱落,脸上身上多处淤伤)。派出所此时赶到,对方2个不明身份男子逃走。双方作完笔录后暂时回家。

我兄傍晚回到店中,正在等待处理结果,此时对方家儿子从我兄店门口经过,冲我兄讥笑,我兄随手拿起在店中出售的工艺品双节棍,出门打他,他受轻微伤,跑回他家店中。我兄追入对方家商店中,进门即被对方家父亲从后抱住,失去进攻能力,又被人使用棍子打破头,鲜血盖住了眼睛,眼镜也掉了。我兄欲向外跑,对方家父亲抱住不放,并叫道:"别让他跑出去,把他打死在这里!"随后,对方4人殴打我兄,警察到后,才停止,造成我兄轻伤(主要为头部4道伤口,合计十几厘米,已见头骨)。

我想请问:
1。中午发生的事,对方承担什么责任?我方可要求哪些赔偿?
2。傍晚发生的事,我兄承担什么责任?对方是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对方承担什么责任?
非常感谢在百度知道中对于“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的回答!派出所说要处理我哥(双方当事人因伤治疗,还未作笔录),我又急又气,你的回答,使我有了一些轻松。但是还有两个问题:
1.事件在对方店中,没有其他人在场,我方该如何取证呢?
2.我哥听了派出所的说法,怕住院费得不到赔偿,想伤没好就出院,因为家中较困难,应该出院么?
对方轻微伤,不需住院,但他也住院了,住院费该我们出么?

中午和晚上都属于故意伤害

根据伤势情况,由检察机关公诉还是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

晚上的情况不属于防卫过当,你兄打他儿子的行为是个独立的情节,他们全家打你兄的行为又是另一个独立的情节,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父亲有说"把他打死在家里",还可以举报他故意杀人未遂,呵呵,吓唬他

中午的只能是做民事调解,不是犯罪,但也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
傍晚:那对方是故意伤害罪了(轻伤)。肯定要在经济上赔偿了。

对方是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两者均有

1.中午发生的事情对方属于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的违法行为。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被对方砸坏的店内设施等物品以及你嫂子受伤后所需的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甚至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们的精神损失费,但是具体赔偿多少你们可以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把你们的详细情况告诉他,并且你嫂子的治疗费用发票和医院的伤势鉴定书要保存好,以免上诉时用到。被砸坏的物品暂且不要进行处理以保存证据。
2.傍晚发生的事情,对方绝对是防卫过当了,正当防卫是指在伤害正在进行时采取的抵抗行为,但是不得在对方已经停止伤害行为之后还攻击对方。你哥只是追他,进他家以后被他父亲抱住就已经被制止了伤害他的行为,这已足够了,他家人却继续殴打你哥,你哥的伤已经不算轻伤了。你们的治疗费用仍然要他们承担。同上治疗花费的发票要保留,伤势鉴定也要保留。你哥也打了他也可能要承担责任。但是无论怎样告也是他们家赔定了,并且你们一定胜诉。这样的情况你们的责任远远小于他家的责任,从经济上说怎么赔也是他们赔的多得多。

故意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