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声优张杰:如何出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5:07:54
怎么样才能出家?需要什么条件?出家后有清修的环境吗?

要想成为僧人,首先必须出家。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出家呢?从佛陀的大悲心出发,是没有不可以的,但为了僧团的纯洁,避免社会讥嫌,为了出家后堪能办道,弘法利生,因此,对于出家的条件,才有了一定的要求。这些条件在戒律中称为难遮2,出家受沙弥戒一定要先问难遮。其内容列表归纳如下:
  1、罪行严重
  污尼(在家时,曾奸污清净比丘尼)
  边罪(曾出家,犯根本戒)
  贼住(曾冒充比丘,盗听说戒,接受供养等)
  五逆(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僧、出佛身血)
  2、不属人类
  非人(鬼神变化为人)
  畜生(天龙变化为人)
  3、身体病弱或生理缺陷
  黄门(男根有缺陷者)
  二形(同时具是男女根者)
  有病(有癫诳等病者)
  非丈夫(不能忍耐受苦者)
  4、条件不具
  年纪不合格(七岁以下或七十以上者)
  衣钵不具(不具有袈裟、钵孟者)
  5、智力低劣
  不知自己名字者
  不知和尚名字
  破内外道(信外道和佛教反复不定者)
  6、家庭和社会不允许
  父母不允许
  负债
  官人(国家重要军政人员)
  奴婢
  以上六类十九种人不具备出家受戒的条件。
  第一类人是属于罪行严重:如污尼、边罪、贼住,都是因为在僧团中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他(她)们给佛教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使僧团失去纯洁,罪大恶极,又曾经被赶出僧团,所以不能再接收他们出家。可惜当今教界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有些人曾经没有舍戒就还俗了。舍戒还俗,在戒律中是允许的,可是没有舍戒3,甚至在僧团中,就过着夫妻生活,这就犯边罪了。
  近几年来,由于宗教政策落实,许多人重新回到僧团,再现比丘相,因此教界流行了补戒的说法。考戒律文中,只有受戒和舍戒,出家受了戒,不能坚持,或羡慕世俗生活想离开僧团,只要舍戒就行了,之后又想出家,可以再受戒,如此反复可以允许七次。所谓补戒一说,律上根本没有,现在提出,可能是针对破戒一词而言。须知破戒,一般指犯根本戒,犯了根本戒,就永远失去当比丘的资格,像钵器落地打得粉碎一样,岂能再补?
  有些人自以为补了戒,俨然以大德面目出现,接受人家供养、礼拜、位居僧首,实为无惭无愧。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规定,其出路主要有二:一、永远离开僧团,这是指破戒后不能悔过自新的人;二、在僧团中当学悔比丘,即有比丘之名而无比丘之实,但不能得到僧团的种种利益,只能尽心侍奉大众,这是为痛改前非者开设的方便。现在人破了戒,又不诚心忏悔,还以大德自居,只能说是标准的贼住比丘了。
  五逆,今人只能犯杀父和杀母二种,不逢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破僧有二种:一、破羯磨僧,二、破转法轮僧。要有八人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人以上,一人自称是佛,始能破转法轮僧。破僧的事件,在印度佛教史上只有提婆达多一例,时值末法,很难有阿罗汉出现,要想得而杀之,那是不可能的事了。
  第二类不属于人类,《四分律藏》记载,有善现龙王仰慕沙门释子的清净生活,现少年相,到僧团中出家受戒,后来在睡眠时还现本相。诸比丘把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里,佛陀说:“畜生于我法中无所长益,若未出家不得与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当灭摈4。”
  第三类是身体病弱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1、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慢性肝炎、癌症、心脏病、爱滋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其它不治之症。
  2、身体衰弱:律本说:不能耐寒、热、风、雨、饥、渴、持戒、一食、忍恶言及毒虫十事。此指不能够吃苦的人,也是不能出家的。
  3、生理缺陷:这里举出了黄门、二形两种。《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受戒缘集篇》则列有一百四十余种,从眼、耳、舌、身、发毛、头、颜色、口、形相、病患等方面,说明了凡是身体残废、生理缺陷、五官不正的人,都不能出家。
  第四类年龄条件不具:出家年龄最低从七岁开始,七岁以下或七岁以上不能驱乌的人不能出家,最老至七十岁止,七十岁以下行动需要别人照顾的人也不能出家。因为太老和太小的人,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能谈得上闻法修行呢?如《央掘经》中记载:央掘摩罗的老母请求出家,佛陀以偈劝止说:“汝今年衰老,出家年已过,但当深信心,以法自苏息。”又《四分律》中记载:佛陀的父亲净饭王要求出家,佛陀对他说:“但观无常行,足以得道,不须出家。”从这些事例看来,出家学道,正是需要年轻力壮的时候,不是老弱病残的人所能堪任的。
  第五类是智力低劣的人。智力低劣有二种,一、愚痴到极点,连自己的名字及和尚名字都记不清楚;二、没有主见,分不清正见和邪见,一会儿信这个,一会儿信那个,反复无常。佛教是觉悟的宗教,以有智慧为前提,然后始能闻法修行。像这样愚痴的人,在佛教中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能给佛教脸上抹黑,所以不能出家。
  第六类是因为家庭和社会不允许。父母对子女养育恩重,必须得到允许,才能出家;负债人因为欠他人的债务,也需还清债务才能出家;奴婢是主人的财产,如果取得主人的同意,也不可以出家;国家军政人员,对国家的安全负有责任,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不能出家。从这里看,我们接收一个人出家,要调查清楚他的来历、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制僧团度人出家,都要经过以上六个方面的严格审查,现在传戒根据见月律师编的《三坛正范》,虽然也有问难遮,但只是流于形式,这一关口如果没有把好,势必造成佛教的混乱。笔者现将“出家的条件”阐述于此,以期引起诸大德及佛教界的注意。

首先对男女之情没有留恋,可以远离荤餐.就够了...
去五台山好了

想出家,现在不容易啦!我曾经到五台山出家,也到武当山出家,人家都不接受。现在庙里都满员了。要想出家,还是先皈依一个出家师父,由师父领你出家才可以。要皈依三宝佛法僧,不懂佛理,不要盲目出家。还是先跟师父学习一段时间,对佛教有了解再出家吧!出家静修也要看你自己的决心呢,能吃的苦才可以静修,别以为修炼那么容易!看过从南方到五台山一直磕头过去的吗?要走几个月呢!你敢想吗?不敢,趁早打消出家修炼的念头!

父母同意才可以出家

必先“自宫”。

出家不是那么简单。要求很高。

我十二分的郑重对您说,

请问你真正出家的目的是什么?真正出家应该是什么目的?明确吗?

真对红尘俗世不留恋 达到了出家的要求吗?出离心够吗?对佛法自信有正见吗?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是为了担当一切众生的痛苦,给他们快乐,这是目的。不是为了自享清福。

要有正见。
慎重!

手续是次要。
出家岂是容易事。
必得发向道救生之真心乃可。此前又必得发真正出离心,深信业果,珍惜暇满之身,深知身命动摇犹如水中泡,远离贪爱,并非把出家当作避难所。如此,出家殊胜无比。
否则,种地狱因而已。慎之慎之。
不必说八万六千烦恼,只淫欲能戒否?倘若不能,下地狱速矣。
总之,出家是胜事,但一定量力而行,切勿自作罪过。珍重珍重 。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毕竟学佛事大。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前街七号 邮编:100052

我十二分的郑重对您说,

请问你真正出家的目的是什么?真正出家应该是什么目的?明确吗?

真对红尘俗世不留恋 达到了出家的要求吗?出离心够吗?对佛法自信有正见吗?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是为了担当一切众生的痛苦,给他们快乐,这是目的。不是为了自享清福。

出家

‘在家’之对称。指辞别家庭眷属、弃舍世务而专心修行佛法。又称出尘。《显扬圣教论》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谓持出家威仪相貌,弃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净自活。’
出家的行为自古即行于印度,吠陀时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脱之人。之后,婆罗门教徒等亦承受其风,多入山林闲寂处专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释尊之出家学道为始,乃至尔后之教团乃以出家人为核心。

‘云何善法欲?谓如有一或从佛所或弟子所,闻正法已,获得净信,得净信已,应如是学。在家烦扰,若居尘宇,出家闲旷,犹处虚空,是故我今应舍一切妻子眷属财谷珍宝,于善说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于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圆满,于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谓即由此胜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劳策所学尸罗,是名正出家。’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引齐文宣王萧子良之说,谓出家有十八难行∶(1)辞父母亲情,(2)割妻子恩染,(3)弃权势地位,(4)忍饥苦而节食,(5)绝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厌翘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离,(8)不畜聚钱帛而弃散,(9)不恃奴僮而自给,(10)不睹五色,(11)不闻八音,(12)不藏饰玩,(13)不溺安身养体而忘形舍命,(14)不贪眠卧昼夜不寝,(15)息交游而处寂,(16)饮馔不入口,(17)午后不取食,(18)处冢间而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