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头以下敏感怎么处理:论劳动价值的意义(1100字左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12:41:49

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内容提要】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为此,要拓宽 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拓宽生产劳动者的概念,更新价值创造的观念。深化对劳动和劳动 价值论认识有主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为什么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从马克思创立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人类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不同于19世纪中叶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新的科技革命和知识经 济的蓬勃发展,需要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第一,社会财富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同的时代,及至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 同的财富观。重商主义者把财富等同于货币,认为流通领域是社会财富的直接源泉。重农学 派把农业生产的“纯产品”视为社会财富,提出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的观点。古典学 派的优秀代表亚当·斯密赋予了社会财富更广泛的内容,并阐述了创造价值的是一般社会劳 动的观点,但他的视野仍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马克思摒弃了那种只有以物化形式存在 的物质产品才是社会财富的观点,指出某些以非物化形式存在的服务产品也是社会总产品的 一个组成部分。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人们的财富观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财富的内涵和外 延被大大扩展,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服务产品等都是社会财富,特别是人们认识到了知 识、才能、创造力是最大的财富。
  第二,社会产品中体力型的活劳动含量减少,知识型的活劳动含量增多。由于迅速发展的 高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单位产品,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非物质产品,其中所包含的活劳 动在总体上是大大减少的。于是,同样多的活劳动,在今天可以创造出比过去多几倍、几十 倍 、几百倍甚至更多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起关键作用的并不是体力型的活劳动本身,而 是创造发明先进技术的知识型的活劳动。而且,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不仅表现出劳动力 本身所具有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提高,而且表现出在劳动力的构成中,科技人员所占的比重 越来越大。大量事实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率先采用先进技术的企业,由于其劳动生产 力特别高,可以用同样多的活劳动时间创造出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更多的商品和价值。随着 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科技工作者与企业家的创新劳动在发展生产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来 越重要。
  第三,社会生产要素的内容有了很大的改变。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结果,使得不同生产 要素在生产活动中的重要程度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过去被认为微不足道的要素,现在正在成 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并日益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过去人们只笼统地将劳动、 资本、土地看作生产力的三要素,而现在,知识、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在生产经营中的 重要性与日俱增,越来越成为不可或缺、不可忽视的重要经济资源。当代的商品生产和经济 发 展已经大大超越了传统的三要素的范围。知识、技术、信息、管理等要素对提高劳动生产率 、创造社会财富、增加价值量具有日益突出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中,知 识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在20世纪中叶为50%左右,至20世纪80年代上升为60-80%。 即使是传统的生产力三要素也得到了改造和提升,如劳动力日趋知识化、高素质化,劳动工 具日趋网络化、智能化,劳动对象日趋扩充化、现代化(如数据、信息等也成为了劳动对象) 。知识成为核心资源,对知识的开发利用水平,将从根本上决定经济的发展速度与质量 。知识的丰裕程度和创造性,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第四,非物质生产性的第三产业在加速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必然导致产业结 构的升级换代,产业结构有日益高度化的趋势。这一规律使得传统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所着重分析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在当代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不 断下降。而科技、教育、信息、咨询、金融以及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 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在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劳动已占总劳动的60-70%。 在当代经济科学研究中,许多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被公认是生产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 能够比第一产业(农业部门)和第二产业(加工工业部门)创造更多的价值。发达国家的第三产 业产值占到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70-80%,而且,第三产业的发展还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第一 、二产业的发展,推动了第一、二产业的现代化。
  第五,知识资产在整个资产中的比重日益提高。目前,国际经合组织国家投入科技研究与 开发的费用已达国内生产总值的2.3%,美国的这一比例达2.45%,这方面投入的增大致使形 成的知识资产相应增加,一些发达国家的现代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比例达到了1∶2~ 3,1995年美国许多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达50-60%,表现出明显的资产知识化和知识资产化 趋势。
  二、从哪些方面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究竟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呢?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 面来深化认识。
  一是要拓宽劳动范畴的内涵与外延。劳动,简单地说就是劳动力的使用,是一个内涵十分 丰富的范畴。从外延上说,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而且包括脑力劳动;不仅包括简单劳动 ,而且包括复杂劳动;不仅包括生产劳动,而且包括非生产劳动。可以说,一切劳动者在劳 作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都是劳动。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劳动局限于传统意义上 的工人劳动、农民劳动这样的范围。实际上,从现代社会经济运行的角度考察,劳动包括操 作性劳动、经营管理性劳动、专业技术性劳动、服务性劳动等等。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可 以仅将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以及为物质生产部门直接服务的运输业、商品仓储、包装、保 管等服务业的劳动视为生产劳动。因为当时其他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微不足道。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技、教育、金融、信息等服务业的发展突飞猛进,并成为经济运 行的关键和枢纽;不同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知识经济迅速生长,科技创新浪潮遍及全球 ,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今天,服务产业特别是现 代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在GDP中的比重已空前提高,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界定,应进行适当调整,扩展生产劳动的范围,以充分反 映 现代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的劳动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
  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凡是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劳动——无论是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 的,都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具有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客观功能,因而确定 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范畴的全部意义便在于,充分计算国民收入的指标,并作为制定国民经济 计划、协调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的一个依据。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重要的是从能 否创造新价值或国民收入这点上考察生产劳动,以正确规定作为计算国民收入的依据的生产 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
  我们以能够创造国民收入来定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即凡是能创造国民收入的劳 动都是生产劳动。我们把这种意义上的生产劳动称为“第三种涵义的生产劳动”。这一定义 的确立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也是一致的。马克思曾经说过,假定不存在任何资本,而工人自 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即他创造的价值超过他消费的价值的余额。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 以说,这种工人的劳动是真正生产的,也就是说,他创造新价值。这再清楚不过地表明,在 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要劳动者的劳动能给社会创造新价值,能增加国民收入,那么,这种劳 动就是“真正的生产劳动”。
  二是要拓宽生产劳动者的概念。现代生产过程的专业化协作水平的大大提高,必然使社会 主义生产劳动者的概念更加广泛。尤其是在今天,我们更没有理由把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仅仅 局限于产业工人、体力劳动者的范围之内,而应将之扩大到所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生产、 经济发展的人员。那么,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操作工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 员、服务人员等都是生产劳动者。
  这里的关键是对“总体工人”的范围加以科学的界定。我们认为,应该把是否属于社会生 产的劳动分工体系,其劳动是否构成社会生产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总体工人” 概 念的界限。只有那些是由于社会生产的分工而产生、并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生产的劳动者, 才属于“总体工人”的范围,才是生产劳动者。那些不是由于社会生产的分工而产生、并不 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生产的劳动者,则不能用“总体工人”的概念将其归入生产劳动者的范 围。
  依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下列劳动都是由于社会生产的分工而产生、并直接或间接地参 与了社会生产,故其主体应列入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者的范围:(1)第一产业(农、林、牧、渔 等业)、第二产业(加工制造、采掘、能源等业)、建筑业、运输业等部门的劳动者直接参与 了社会生产,他们无疑都是生产劳动者。(2)与工业、农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直接有关的 科技研究开发、勘探设计、技术咨询、经营管理、设备维修、会计、信息、金融等部门的劳 动者,尽管他们有的独立于直接的生产过程之外,但都参与了社会生产,参与了价值创造, 因而是生产劳动者。(3)第三产业中生产和提供作为社会总产品和社会财富构成形式之一的 服务产品的劳动者,虽然他们生产的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但他们通过提供服务产品,创造 了财富和价值,故他们亦是生产劳动者。
  三是要更新价值创造的观念。前面说过,那种把价值创造仅仅局限于狭义的物质生产领域 的观点是错误的。而且,创造价值的也决不只限于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在当今 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家经营管理才能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核心能力 ,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并将越来越充分地 证明:科技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是能够创造巨量价值的高级的复杂劳动。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对私营企业主的经营管理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作一分析和说明。马克思 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时,发现了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具有二重性,即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 会属性,前者是对社会劳动过程的管理,后者是对价值增殖过程的管理;并指出,作为对社 会劳动过程的管理劳动,“是一种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企 业主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作出了贡献。他们的对企业的管 理劳动,既创造了社会财富,也创造了价值,只不过他们的经营管理劳动是凝结在企业生产 或提供的全部物质产品或服务之中的。他们的管理劳动是一种倍加的复杂劳动,并承担了较 大的经营风险,故他们获得较多的收入(只要是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也是合理的。
  还需要指出的是,那种认为所有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都创造价值的观念,也是不正确的。 要正确地揭示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必须明确和掌握如下几个标准:
  第一,劳动过程的消费性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被消费的物质资料参与产品的使用价值 的形成,其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同时活劳动创造新价值。因而,生产劳动过程中对物质 资料的消费属于生产性消费。在非生产劳动过程中,当然也要消费一定的物质资料,但这种 消费却是一种非生产性消费。因为在这个过程中,物质资料是作为一般的消费品而被消费掉 的,它们的价值也随其使用价值的消失而消失了。
  第二,劳动费用的补偿。生产劳动的费用,要由它本身最终创造的新产品(实物的和非实物 的)来补偿,而非生产劳动的费用,则由生产领域提供的剩余产品来补偿,由消费者的收入 来补偿。
  第三,收入的来源。生产劳动部门的收入来源于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包括物化形式的和非 物化形式的),而非生产劳动部门虽然也要从提供的服务中取得自己用于支付消费品价值的 报酬,但实际上这些部门的劳动者的收入只能“表现为派生的收入”,是一种生产部门创造 的价值转移。
  依据以上三个标准,我们认为,所有上面列举的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符合生产劳动的特 性,它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物质消耗和费用支出进入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其活劳动创造新价 值(甚至是巨量的价值)。而有些第三产业部门(如娱乐业等)的劳动虽然是社会所必要的、而且是有意义的劳动,但它们并不创造价值,其收入并不是由这种服务劳动本身创造的,而是 收 入再分配的结果,不能计入国民收入之中。但是,这些部门(如娱乐业等)的产值(不含除固 定资产折旧之外的中间产品消耗量),可以计入国民生产总值。有收入、有产值、有盈利与创造价值是两码事,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形式获得收入、产值和盈利,这是一种价值转移,并 不能改变其不能创造价值的非生产劳动性质。鉴于此,学术界某些同志提出,以是否进行盈 利性经营作为区分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劳动的标准,是不妥当的。
  三、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的重要意义
  从经济上说,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 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在当代,无论从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和财富创 造中的实际贡献来看,还是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来看,都应鼓励和保障劳动、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技术、管理、资 本乃至信息等生产要素之所以应参与收益分配,是因为它们参与了社会财富和价值的创造, 并在其中发挥了作用、甚至是重要的作用。作为要素的所有者有权获得收益,这既是生产要 素所有权在经济利益上的实现形式,又是对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和价值创造过程中发挥作用 的回报。这就要求我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很好的结合起 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投入。在现阶段 ,我们特别要加快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因为没有完善的要素市场就不能形成合理的生产要 素价格,按要素分配也就不能有效地进行。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与企业家这两大特 殊生产要素的作用。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的贡献,是普通的活劳动所无法比拟的 ;同 样,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对企业的贡献也是普通工人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对他们不能按普通 劳动 的标准进行收入分配。否则,如果科技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的收入,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将陷 入停滞;如果轻视和低估企业家才能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必将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 力。事实上,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的劳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其特点是:从事复杂的专业技 术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与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相比,其努力程度更加不易监督和控制;与 操作机器的工人的偷懒与懈怠相比,他们个人的偷懒和懈怠将会对社会财富和价值的创造造 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上要对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劳动给予充分的评价与激励 。在收入分配上,应积极探索更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他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实现自我 约束、自我激励。
  从政治上说,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有利于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 群众基础。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提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 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 ,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深化对劳动和劳 动价值论的认识,拓宽“劳动”、“生产劳动者”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更新价值创造观念 ,能够使我们科学地认识和把握在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 经济制度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换和升级的过程中,我国工 人阶级结构和社会阶层构成所发生的新变化,在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坚持党员条 件的前提下,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的社会 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从理论上说,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推动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使之更加 具有鲜明的时代品格。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时代的精华,就是时代的产物。一个半世纪以前 ,资本主义处于大机器工业时代,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是对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 式 的本质特征的科学描述。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具有创新特性的知识型劳动成为了经 济发展的关键因素,马克思的着重于分析简单生产过程和一般人类劳动作用的劳动与劳动价 值理论表现出了某些局限性。比如说,马克思得出了劳动创造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 一般人类劳动等科学结论,但他对影响劳动创造的价值量的因素(如科学技术、经营管理 等),以及这些因素是通过什么途径影响价值量的创造等一系列问题没有作深入、系统的研 究。因此,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科学地 揭示知识经济时代财富和价值创造、形成的条件、机制和特征,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理论和价值理论的完善、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