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现任董事长:关于案件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9:47:24
东西送给别人后别人损坏,自己在索回时得知东西已损,十分气愤,这用法律如何解释

已经送给别人了,就是赠与,所有权转移了,你怎么要回来的?

赠与可以撤销:受赠人严重损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不履行赠与所附义务的。

撤销后可以向受赠人要回财物,应该是等额的。

只好接受这样的结果。
1、你能要回来我感到惊讶,其实赠于的东西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要回来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
2、既然是你赠于人家的,对方是善意占有,在其合法占有期间,东西的毁损灭失都是可能的、合法的。就像假如你送别人一袋大米,假如在你索要时已经没有了的话,对方不承担任何返还义务。除非对方的恶意行为使你撤消赠于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送给别人的东西再索回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