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生一次的名言:公司的私定作息时间规定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08:07:45
大家好!

我现在所在一家私人企业设立的西安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公司性质是提供客户售后服务的,老板也是上海人。自从我进这家公司到现在大约8个多月内,西安部所有员工一贯实行公司自己设立的“翻班制”作息时间。

作息模式:上午9:00-凌晨1:00 次日休息,另外一组交替
假期:全年365天始终按这样的模式翻换,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的大假外,无周六、周日休息,在平时任何的法定假期内都会让员工换天值班,“翻班”次日休息期间还有可能安排或接到老板打来的电话要求加班。

之前老板没有和西安分部任何一名被雇佣的员工签属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协议,请问这种自设的上班方式合法吗?我们到底应该用哪边的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企盼热心的社会公众回复!
律师建议:http://www.xalsw.com/liuyan/index.asp
吴孟 2006-5-21 20:08:48

首先明确这种劳动方式不合法。
其次这种现象在我国较多。
建议你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不因此而丢了工作。
你可以采取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方式向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或工会组织举报,举报的方式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等最好提供一些单位劳动时间的证据。

这是违法的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