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lte高级认证面试:关于房屋租赁上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6:06:13
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签了一年.但是我住了半年,不准备租了,于是提前半个月向房东退租,并且希望她能把押金退还给我!她说,只要她在5月13日前租出去了,就退还给我,如果租不出去,同意退我一半.后来,我知道她已经在5月12日租掉了,但是她不承认,我也知道他们已经签了合同.现在我想问一下,合同我现在还有,我能拿着这份合同告她违约吗

当然能了,而且你肯定会赢,你那房东可是属于“事实违约”他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当然的退房租给你。

到法庭上为了这么点事是不与受理的
可找当地派出所出面调解一下 毕竟理还是在你的头上
但找派出所之前 先告之房主
你的押金在屋里设施完好的情况下应该全额退还的

那就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的条款对于这个的约定了。
比如说规定提前一个月告之即可。
只要你提前一个月告之就应该全额退押金!

补充: 好像好多人出租房屋没有办理政府规定的手续,他们也怕上公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