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老总奥凤廷:单位组织外出活动时发生骨折,算工伤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7 09:29:38
单位周五组织团员活动,在外出游玩参加拔河比赛时摔到屁股,回家去医院查明是尾巴骨骨折。是否算工伤。

为了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从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你应享受工伤待遇。你现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所在单位仍然对你的工伤持有异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这不是在工作时间出现的受伤,不算工伤。

应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