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模拟炒股大赛:国际私法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03:12:48
案例分析:
泰国人甲在北京留学期间,因骑车不慎,将另一泰国留学生乙和日本留学生丁撞伤,乙和定分别向北京某区法院起诉甲侵权.
问:1、北京某区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2、如何适用法律?
3、若乙是美国人,该案如何处理?
请各位回答的详细一些!谢谢!!

1、有权,侵权行为发生地在北京,属地管辖。
2、适有中国法律,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泰国人甲的泰国人乙国籍相同可适用泰国法,
3适用中国法律,侵权行为地法,

1、有管辖权,中国民法通则适用在中国的外国人。而且中国法律不存在程序法冲突的问题。
2、适用中国法律。
3、同上

1、有管辖权,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所以北京某区法院依法具有管辖权。
2、适有中国法律。《民法通则》第146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所以,对于甲乙之间的纠纷问题还可以使用泰国法。
3、适用中国法律。理由同第2题。

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基本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而不是从借款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到了才是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工资.才开始计算保证期.
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2005年11月1日是还款期限届满日,你可以请求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1、从你的上述情况来看,甲和丙是没有证据的,所以你可以主张刚开始要求他们履行还款义务.
2、如丙有证据证明你在2005年11月1日提出过还款要求,视为还款期届满,从次日开始计算保证期限,应当到2005年5月1日。要看你是否在5月1日前起诉的。或者在这期间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你向丙提出过还款要求。
3、你可以说2005年11月1日提出的还款是在给他们宽限期,宽限的期限就是到你起诉的那天,如你5月20日起诉的,宽限期就是到5月20日,所以保证人的保证期限刚刚开始计算。这样算,保证期就没超过。
法庭辩论很重要的。
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保证人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果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则为6个月。因为双方都无法证明什么时候你要求还款的,那么你向法院起诉就视为你要求还款的事实证据。保证人就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私人借款不得超过2万元,这样的关司有得打有得看了。。。。。
第二个案件中三个共犯所犯罪不一样。

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行为发生的在北京,因此当地法院有管辖权,与甲乙丁的国籍无关。适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楼的好,我查过资料的,一楼的正确,我不想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