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蒙恩出埃及记查经:国民党时期的抽丁政策怎么规定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4 18:22:48
应该有政策的规定,但是我目前没找到,是什么时候,什么内容?最好有云南的情况就更好了.谢谢

1、国民政府颁布了《征兵法令》,规定凡年满18岁到45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按照“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不征”的原则征兵,在解放军战争中国军为了补充军力,有的地区进行了抓丁强征,但是只要躲过去就可以了,没什么大事。

2、共产党是不抽丁,但是他们逼丁,通常宣传员会来四五个人,带着本子,来你家里做政治工作,最后你还是决定不会让儿子去参军,但是很快你就会感觉受到被孤立
的滋味,受到不一样的眼光,那些没有子女入伍的家庭,在游击区游击区都很难立足,你在游击区被人异眼想看,会被孤立起来,很难生存,因为各种宣传会把你和
你的家庭淹死,这招比国军的狠多了,搞的你不入伍都不行。

民国22 年(1933 年)颁《兵役法》,开始实行征兵制,规定“三丁抽一,五
丁抽二”和“孤独子缓征”,在民众中抽丁服役,被群众叫“抽壮丁”。凡年满18~45 岁的男性青壮年均要服国民兵役。
民国28 年颁布新兵役法,组建了庞大的兵役机构,各省均设立了军管区司令部,其下设若干师管区司令部,再下又设若干团管区司令部,以专司壮丁征调和新兵训练。
但由于兵源不足,原按比例抽了及孤独子缓征的规定也无形中被取消,代之以“拉丁”、“抓丁”,最后发展到壮丁可以买卖。有钱人贿赂乡、保长出钱买壮丁顶替;贫穷百姓远逃他乡“躲壮丁”,或得钱替役“卖壮丁”。征兵任务无法完成时,乡政府就派出武装四处“抓壮丁”去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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