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英 迅雷:请教高人解决法律作业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03:20:00
1990年农历正月初一上午,某农场三个职工甲、乙、丙正在麦场附近燃放鞭炮,引起麦场失火,烧毁麦草和粮食一批,计价6000元整,三个小孩年龄分别是甲12岁,乙10岁,丙8岁,究竟是谁的鞭炮引起火灾已无法查清事实,农场在本案处理过程中,甲、乙二人的父母经济困难,只有丙的父母有经济能力,情况复杂,只好移送法院处理
请问:○1甲、乙、丙三人因燃放鞭炮引起麦场失火,造成财产损失是什么性质的侵权行为?
○2甲、乙、丙三人均系未成年人,无支付能力,对此损失由谁赔偿?怎样赔偿?
○3三人中只有丙的父母有支付能力,怎么办?

1 当事人是儿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性质不清楚,好像算非故意。
2 由直接监护人赔偿。现金赔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无法查实细节,那么法院会先行调解,此案属民 事案件,如果几方达成协议则最好,如果协调无果,每家2000,支付不起可以房产或物品抵押。

不过你这题出的够搞笑,某农场职工甲、乙、丙竟然只有12岁,10岁,8岁。这样也叫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