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奥运会中国派出:关于招警体检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2:19:25
招警体检中所说的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
这里的身体裸露部位具体指那些部位.

望各位老大指点.

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眼、斜颈,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驼背,无各种残疾。皮肤外观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疤麻、纹身等。两耳无重听,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口吃、少白头,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身高、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 170厘米 ,体重不低于 50千克 ;女性身高不低于 160厘米 ,体重不低于 45千克 。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取。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视力、色觉。左右单眼裸视力理科应在4.9(原0.8)以上,文科应在4.8(原0.6)以上。无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