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青和德牧打架视频:约翰 施特劳斯是一位圆舞曲之王,但是他活了74岁就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请说出他的作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15:52:43
第二题至少说出三个!

约翰·施特劳斯的神话

  从诞生时起,就是一个岌岌可危的神话。这个神话的主人公带有世俗成功的面目,处于艰难的境地中。但时至今日,印有施特劳斯家族徽记的神话不仅没有坍塌,相反有飙升之势。人们有理由说约翰·施特劳斯是虚假的教主,他用音乐进行的半心半意的祈祷,成了逼近教皇座椅的台阶。毕其一生,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可以看成是维也纳风情的音乐读本。这是19世纪中期至1899年的维也纳,约翰·施特劳斯差半年时间,没能跨入20世纪的门槛。狂欢、舞会、盛宴让当时的奥国都城有了变了味的巴黎生活情态。约翰·施特劳斯在五光十色的泡沫与彩蛋中心。他的作品《蓝色多瑙河》、《南方的玫瑰》、《维也纳森林的故事》、《醇酒、女人与歌》、《皇帝圆舞曲》、《维也纳气质》等,本身就是一部维也纳风情的编年史。在一年一约翰·施特劳斯的神话度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响起,像圣诞过后,又来了一位新的神祗。

  但约翰·施特劳斯神话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严肃、够格的音乐有没有为现实生活作证的可能性。与此相伴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个戴着世俗面具跳舞的大王,一旦成为某个时代的代言人,是否有不被时代淹没的神秘性,他有没有使他的艺术保值的事物。约翰·施特劳斯在精神上可能有人们不能察觉的隐秘角落,这些角落尚未被历史、生活与现实的光环、波澜淹没。在从莫扎特的音乐中听到生命天然的陶醉时,我们多少不习惯约翰·施特劳斯表达的那种生活的欢欣。群体的世俗欢乐本来就让人生疑,尤其在多少有些奢华的时代。当“圆舞曲之王”这个称号来临时,它似乎不是给予一位严肃音乐家的,倒像是授给“弄臣”的一枚奇特“勋章”。

  ……记得在《见证》这本书里,肖斯塔科维奇就讲过他的老师格拉祖诺夫对约翰·施特劳斯的尊重。肖斯塔科维奇说,这是对音乐行家的尊重。勋伯格对约翰·施特劳斯也赞赏有加。在理查·施特劳斯下面这则评价里,可以看出他对这位并没有亲戚关系的音乐家的基本态度:“在所有给人带来欢乐的天才中,我认为约翰·施特劳斯是最令人喜爱的……我特别敬重约翰·施特劳斯的独创性,即他的天赋。他周围的整个世界都倾向于增加复杂性,增加反思性,在这个时候,他的天赋却使他能从‘整体’出发去创作。在我看来,在靠自发的灵感工作的人中,他是最后的一位。”从这里可以衍生出另一个想法:也许,音乐从诞生起就带有群体性,自发性。当欧洲音乐从起初的群体圣咏转入对个人心灵的关照时,那个属于音乐的基本的东西丢失了。约翰·施特劳斯的神话恰恰是凭弥补这种错失而存在的。

  毋庸置疑,约翰·施特劳斯的一生既是戴着冠冕巡游的一生,同时又是被圈定为听众奴隶的一生。他作曲的原动力大多来自听众的欢呼。这是一个人为一群人昼夜推磨的神话。用约翰·施特劳斯的话讲,他要引起人们“注意”,不能忍受“遗弃”。他一旦无法看见上帝严苛的目光,作品必然要落到维也纳芸芸众生所习惯的高度。他的作品大多短小,没有规模。在最强盛的时期,他已借势目睹了一个约翰·施特劳斯神话的完成。为了让这个神话立于不败之境,他神经质地渴求灵感,在床单上、桌面上乃至任何角落疯狂创作,生怕这个神话会气化与消失。

  在事关“群体”的音乐创作中,约翰·施特劳斯不是特例。贝多芬与瓦格纳的音乐也有供奉给“群体”的特点——他们有一张从“群体”复合出的人类面孔以及抽象概念。但贝多芬、瓦格纳推升与发动的“群体”来到了一个更高的地点,他们的“群体”不是多瑙河畔手执酒杯的人群。这是时代的嬗变,“群体”由“神的子民”转化成“市民”群体时,已经有什么意外的事物降临了。由于约翰·施特劳斯音乐所深入的层面恰恰在人群的生活里,在今天人们强调“生活”意蕴的特定时刻,他的神话必然成为“追忆”久远年代与“生活”的一部分。

  有人把约翰·施特劳斯看成“充满魅力的市侩”,一位穷凶极恶的“享乐者”,一位把音乐的神性头颅捏成生活之马的“魔术师”,这些都没有错。需要弄清的问题仍然是,一个社会政治、历史与现实生活的记录官是否有存在的价值。人们清算他,低估他,实际上是为维也纳的莫扎特、舒伯特复仇。在约翰·施特劳斯主宰维也纳的时代,原先伫立在城市各处的大师雕像几乎全部被遮盖了。人们以为他驱逐了真正的大师,在上个世纪末,他可能是虚顶王冠的篡位者。

  约翰·施特劳斯对同时代的音乐家与作品毫无兴趣。他只需凝视着自己已经够了。据说他惟一的爱好是击打台球。在他如日中天的时期,勃拉姆斯这种级别的人物,竟感叹自己写的东西再好,也不能落在约翰·施特劳斯的名下。约翰·施特劳斯作为当时既定社会秩序的赞颂者,用正统之名把其他大师席卷在自己的威力之下。时代翻转过来时,站在中心的人已经悬挂在轮轴底部。

  在我看来,约翰·施特劳斯音乐呈现的始终是一个“过去”的世界。他说的是19世纪生活的华丽挽歌。如果说瓦格纳的《诸神的黄昏》是一曲人类与神界没落的挽歌的话,约翰·施特劳斯留下的是它之下的世俗风情的挽歌。约翰·施特劳斯与瓦格纳站在两侧,相得益彰。约翰·施特劳斯的神话从诞生起就停了下来,就像维也纳城停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

  一座城市在寻找它的代言人。维也纳几百年找来的不是一位高深莫测的智者,它要的是民间的神祗。约翰·施特劳斯就是今天维也纳的民间神灵。莫扎特、舒伯特的维也纳还不算真的维也纳——他们把音乐放在了超越维也纳的地方,约翰·施特劳斯却移入街巷,与整座城市共存。

  现在想想约翰·施特劳斯有意或无意创造的这个神话,是何等安全的神话。维也纳城存在,这个神话就稳居其中。这种连结使城市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特别的象征。

<<春之声>>,<<蓝色多瑙河>>,<<闲聊波尔卡>>.

1899年6月3日,施特劳斯因患肺炎在维也纳去世,享年74岁。

施特劳斯创作的圆舞曲共有159首,可称为舞蹈的诗篇,其中《蓝色多瑙河》、《艺术家的生涯》、《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美酒、爱情与歌唱》、《春之声圆舞曲》和《皇帝圆舞曲》等圆舞曲都是长奏不衰的传世之作。

74岁在当时就不短了!

74岁可以了啊,你想活174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