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厂待遇怎么样:谁看 过杀死一只知更鸟 <to kill a mockingbird>着本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2:01:01
看过的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了面的故事人物....
最好是能给我列举几个他们的关系 发生的故事与关系....
能说多少说多少......
有急用.....
谢谢.......

生活的本质,生命的尊严

——《杀死一只反舌鸟》译者序

心行

《杀死一只反舌鸟》(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国女作家哈波·李(Harper Lee)的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1960年出版, 1961年获普利策奖, 1962年被搬上银幕,格利高里·派克因此片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时至今日,它已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印行了一千五百万册,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

作者哈波·李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律师,曾任州立法委员。哈波·李在当地的公立学校毕业后,进入阿拉巴马大学学习法律,并曾作为交换学生到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在还有六个月就要毕业的时候,她离开了学校,搬到纽约去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她在纽约一边做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一边写作。后来受朋友和编辑的鼓励,她返回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片断为基础创作小说。这就是后来的《杀死一只反舌鸟》。

故事以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生活为背景,通过吉姆、思卡的童年视角,展开了美国南方小镇梅岗的社会生活画卷。书中这对兄妹的父亲艾迪克是一位律师,他接手了一起所谓的强奸案,为被告的黑人辩护。随着诉讼案件的深入,死气沉沉的小镇开始活跃起来,各种人物也一个个凸现出来。这本书透过孩子的叙述与感受,把读者一步步引入人类行为根源的幽深所在。这里面有纯真与世故,善良和残忍,仁爱与憎恶,幽默和伤感,以及成长的烦恼和痛苦。

书中着重塑造的一个人物是艾迪克。他是位父亲,也是位律师,代表着慈爱善良和公理正义。他是平凡世界里的英雄,宽容,忍耐,坚持,为了他认为正确的事情,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惜让自己成为小镇文明进程中的一块铺路石。吉姆和思卡从父亲身上,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懂得了怎样尊重他人和坚持自我,懂得了在社会中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人。这位小镇律师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足以让很多战争英雄形像黯然失色。

许多人在提到这本书时,都会把它的主题说成是反对种族歧视。如此简单化、政治化的定位,就象把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说成是残疾青年的故事一样可笑。种族歧视确实是书中的一个主题,也是比较吸引人的一个主题,但它远远不是全部,不是哈波·李写作的目的。

《杀死一只反舌鸟》关注的是社会,是人性,是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的一些问题。它涉及了国家、种族、等级、性别、年龄等各个层次里的歧视与偏见,也展示了人在固有环境中挣脱狭隘与偏见的理性光辉。这是一个生活本质与生命尊严的复杂交织,它有粗暴残忍的一面,也有温柔善良的一面。它不是为了“政治的正确性”而进行的说教,而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是为了反映更大的真实而对现实所做的精彩虚构。

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它时的感觉。那感觉就象跟着书中的三个孩子在夏夜里游荡:你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四周的黑暗中充满了恐惧和诱惑。

也许这正是作者的本意。她并不想把读者带到一个设定好的目的地,因为生活本没有固定的终点。她只是把她强烈感受到的关于生活、生命、社会的种种浓缩在这个叫梅岗的小镇上。她牵着你的手,象两个无知的孩子一样去游荡,去探索。你们一起震惊,一起欣慰,一起感受生活赋予人们的一切,和人们赋予生活的一切。在游荡的尽头,她也没有说:看,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性。可是你却分明听到了一声叹息,从两个人的心底同时发了出来。

面对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永远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永远在某个角落里等着你,出来吓你一跳,让你惊喜或痛苦,推翻你心中刚形成的概念。

也许生活本没有目的地,只有行进中的坚持。在生活粗砺的底子上,是生命的尊严让他亮丽柔软,呈现出美好的一面。而每个生命个体又组成了社会,构成了生活,人性的欲望和理性的思想交织,象河流一样泥沙滚滚。这里面有力量,有美,有狭隘,也有邪恶。

《杀死一只反舌鸟》最杰出的地方,是它没有给生活画圈。作者没有用自己的理解去限定生活,也没有试图掩饰自己作为人的局限性,它保持一个开放容纳的态度,吸收从生命、生活中源源而来的一切,同时给读者留下的思考空间也是深邃而广阔的。

一部好的小说,应该有趣而深刻:它既能在感性的空间里飞翔,又能在理性的土地上挖掘。它应该同时具备轻灵而厚重,单纯而复杂的品质。它带给读者的,应该是阅读的愉悦和读后绵长的回味与思考。从这个意义讲,《杀死一只反舌鸟》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哈波·李把这二者结合得非常完美。

《杀死一只反舌鸟》是哈波·李的第一本书,也是她唯一的著作。她后来一直隐居在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当她的侄子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呢?她回答说,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是啊,对于象哈波·李这样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就是生命的歌唱。穷尽生命的体验和人性的思考完成一部著作,她的使命便结束了。而一代一代的读者,都将从这歌唱中汲取精神的力量。

1962年,好莱坞赞赏的目光投向风流小生格利高里·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一向以英俊潇洒出现在银幕上的派克突然戴起了一幅宽边眼镜,格外庄重与老派起来。原来,他是在扮演一位不顾个人安危,为黑人伸张正义的律师--艾蒂科斯·芬奇。芬奇在南方梅岗城任职,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他对年幼丧母的女儿詹姆与儿子斯科特即严格又慈爱。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一天,芬奇去法院为黑人汤姆一案当辩护律师。白人检查官指控汤姆犯有强奸罪,芬奇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在法庭上,他实事求是地进行辩护,把对汤姆的指控一一加以驳斥,最后他要求判汤姆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要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可是法官与陪审团都偏信原告的“证词”,仍判汤姆有罪。而且,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恫吓,詹姆与斯科特在参加万圣节庆祝活动时被一伙歹徒袭击,詹姆的胳膊被扭断。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准备继续为汤姆申诉。

《杀死一只知更鸟》根据一部畅销小说改编,导演罗伯特·马里肯着手筹拍时,首先想到的主角人选就是格利高里·派克。派克知道后,十分高兴地说:“我乐于从命。我觉得自己不用费很大的劲就可以和角色认同,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我在加州南部一个小镇上度过的童年与他们非常相似。因此,我很快能身临其境。既当父亲,又对孩子有充分的理解。”影片拍摄过程中,曾经出现一个很有趣的细节:在拍摄一个街景时,进入角色的派克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原小说作者哈琅·李女士眼里噙满了泪水,于是走到她面前,问:“哈琅,你怎么啦?我好像发现你哭啦!”哈琅说:“是的,因为我刚才看到你凸出的肚子,就像我父亲生前的一模一样。”

现实中的派克就是一位同情黑人的民权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在芬奇身上倾注了自己的感情与才华,在一场长达九分钟的辩护场面中,派克动了真情,他的慷慨陈词异常动人精彩,当导演喊停的时候,整个摄制组都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曾经四次被奥斯卡奖提名的派克,这次终于如愿以偿,以《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卓越演技捧到了奥斯卡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