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大酒店地址:我是北京一家商业企业,现处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有进项时,税务要求是当月认证,下月抵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16:04:10
那么我在当月认证的发票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
贷:银行存款
请问大家是否正确,若不对,请赐教!谢谢!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己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迸项税额。当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1、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政策,即当月认证的进项发票,要到比对结果出来后方可抵扣(比对结果基本上是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次月下发,也就是当月认证次月抵扣)。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级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己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当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次月25日后接到税务机关允许抵扣通知,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接到税务机关经交叉稽核比对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其他抵扣凭证(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由于比对的时间不确定性暂按原规定执行,不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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