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家和劳力士哪个保值:难道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就不用负责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0:06:21
我只想知道个明确的答案,难道就没办法对付她们?
法律的手段是什么??他们犯的事什么罪?
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目的很明确,是钱.
男的跟女的都40几岁了,你们觉得他们有可能吗?

看了chenmenglaoren的事实重婚的解释 才知道中国到现在还是把性生活当做了婚姻的基本构成和标志 不过既然卖淫都差不多要非罪化了 为什么人们对婚姻的观念就不能改变一下呢
我才20多岁 刚从大学出来 也没结婚 还是个男生 不过我想如果将来我的老婆无法满足我 我就会出去找一个 单纯金钱与性的交易何必谈论到婚姻的地步呢 如果你觉得他们之间的物质交易超过了你们之间的精神联系的话 那就离婚吧 不过 我想象中40多岁了 生活的主旋律应该早就不是那些东西了 维持着婚姻的羁绊的也应该早已不是那些东西了吧
看完了不要骂我 就当我是个小孩子好了 毕竟跟你们相比 这方面我的确什么都不懂

这种事情是两情相愿的,如果你老公洁身自好的话,她们又怎么能够有机可乘呢?
现在卖淫都不算犯罪,而这种破坏别人家庭的只能靠自己的手段解决,不管是刑事或是法律都无法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靠他的道德和责任了。如果这都不起作用的话,就只能在离婚时女方多分点财产以补偿女方的精神损失了。

当然有办法对付她们了,你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用社会舆论的力量、亲戚朋友的帮忙。自己直接出马和她干。

借助舆论的力量吧
不过这种人不会太担心

  你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才能得到最准确的回答。从目前有些含糊的状况,你所说的似乎就是一个社会上常见的第三者插足的问题,一般即通奸行为。就此在法律责任上进行分析如下:
  一、刑事责任
  如果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这个第三者与男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构成刑法上的事实婚姻,就构成重婚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诉。否则,不构成犯罪。当然,如果男人因为第三者而与妻子积怨,长期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构成虐待罪。
  二、行政责任
  如果男人或者第三者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单位工作,可以要求党组织和单位进行党纪、行政处分。
  二、民事责任
  与第三者同居的男人是过错方,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男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妻子同样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涉及离婚,应当注意取证,包括请侦探(可请媒体报道过的某些妇女维权组织帮忙)、要求男人出具悔过书,或将在争吵过程中男人承认有第三者的情况加以录音等。
  关于是否可以向第三者起诉精神损害赔偿等,目前尚无定论,可能已有司法判例,可以试试。

  总之,关于通奸和其他的男女不正当关系问题,法律没有太好的办法,基本上属于道德控制范畴。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要分析是否符合以上情况,并且要注意证据掌握问题。
  这样的事,可能丈夫会浪子回头,但也可能执迷不悟。此时,现实生活中,有的妻子听之任之,以容忍换取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有的则痛下决心离婚。
  这是一种很无奈的事,是人类整个历史以来都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旁人,只能告诫你,无论如何,不该采取过激手段害了自己。过去的爱情或许让人刻骨铭心,但如果他现在已经负心的话,那么,他已经变成对你没有意义的人了。总有一天,他自有他的报应,第三者也会有她的报应。这个时候,宁可信上天的报应,这也是对你的一种补偿。但如果你自己没调整好自己,一蹶不振的话,这样反而顺了他和他的第三者的别有用心。
  心灵上的创伤可以试着通过心理咨询等办法去解决。总之,让自己健康、好好地、有用地活着,才是第一位的。应该努力地活得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