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袖之证震荡波视频:辞职后重新工作,养老保险怎样续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8:05:07
我从原单位辞职后,在家待了一年,现在重新工作,养老保险怎样续投?

1.首先你应当办理养老保险的帐户转移手续,转移到现工作单位帐户;先向所在社保申请出具一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通知书。其内容包括: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地址、联系方式、开户行地址、账户号并加盖社保章。然后拿此证明到原参保地办理其相关手续,完成后,原社保会将楼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费用全部汇入到新的社保中心的账户中,在现工作单位社保收到楼主的金额入账后便可以办理继续参保了。
2.至于你在家待了一年的养老保险金,你可以自己办理补缴手续,保证缴费的连续性和缴费年限;你也可以写出申请自动放弃这一年的缴费,即你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少一年,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看个人的实际情况了.
3.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最新的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对方办理接收保险关系,帮楼主续缴保险就可以了。

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补缴原欠缴年份的养老保险金,重新工作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