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里北街到北京西站:法律方面的,经济案件类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09:35:17
我朋友和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签协议,他走的时候拿了公司几千块钱,还把公司给办事处所有人发工资的银行卡挂失了(因为这张卡是用他的身份证办的,当时公司也没叫他为此写个证明什么的。)现在他把银行卡上的钱除去自己的工资之外的其他部分已经还给了公司,还差几千块钱没还,请问这能构成犯罪吗?他因为换了工作而不在原来的地方了手机号也换了,如果公司为此报了案,而他现在还不知道,公安局也联系不上他,那他能被网上通缉吗?
那他走的时候从客户那里拿了几千块钱(没超过5000)没给公司,那会怎么处理呢?总共就这么点钱,如果他们公司真报了案,他也够倒霉的。那如果公司要报案的话,需不需要交钱呢?如交,要交多少呢?

如果已经报案了,那他现在再还那挂失了的银行卡上的钱还管用吗?他现在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回来。那张银行卡是用他的身份证办的呀!他挂失也不行?当时他又没给公司出具证明什么的,如果他就一口咬定那卡是他的不是公司的呢?公司凭什么说那卡是公司的呀?

怎么确定他是否被网上通缉了呢?

他是错误的。
与单位有劳动纠纷应该通过仲裁解决,擅自拿单位的钱本来就是错误的,应该构成职务侵占。
如果他当时扣下自己的应得工资其余全还给公司,虽然不对,但实践中公安一般就不介入了。
你朋友现在的事,如果公安立案又找不到他的话,是可以通辑的。建议还是及时把多出的款项还给公司为好。

你朋友涉嫌职务侵占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又找不到你朋友,是可以进行网上通缉的,如与单位有劳动争议还是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这种做法是欠妥的。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这种涉嫌职务侵占或者贪污问题,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追究。建议慎重考虑

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