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模小菲双飞:有关劳动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2:30:57
我合同到期,要离开现在所在的公司,但现在的公司,要我1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事业,请问,要是这样的话,我有什么补偿吗?
要是有的话,应当怎么样补偿?
在线等。。。

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包含保密条款,用人单位无权约束员工离职后的任何行为。

如果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保密事项,其中包括你所说的“1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事业”,你也可以不遵守。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要满足两个条件才会承担赔偿责任:1是保密事项包含那个条件,2是你因为违反了保密事项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
即使这两个条件都满足了,你也可以掂量一下分量,比如给原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你可以承担(或找现单位承担),那么你还是可以去违反保密约定的

没什么补偿,除非公司所做的是商业机密,否则他们没这个权力
现在做技术的一般都招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
要是都要求不得从事以前做过的那还找什么工作呀
属于不公开的商业机密应该无条件服从公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