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归一化:租房违约金?急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7:15:16
我是2006年3月租的房子.两室一厅1400元/月.当时是签一年的合同.也就是到2007年3月.交了一个月的押金1400元.签了合同了.
现在因为我的生意不好了.想转租给别人.房东坚决不同意.如果我不租的话.他除了押金不给我之外.再赔总租金18500元的30%也就是5550元,请问这样的违约金合法吗?我跟他商量了转租给别人也会按时给钱给他.他就是不同意.还说如果不给钱或者偷着租出去的话.他会把我告上法院.到时候产生的上诉费用.还有他的误工费.交通费什么的.都得我来付.请问他如果这样做.真是这样的后果吗?如果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因素.法律上有没有说不应该承担责任或者是不应该承担这么高的违约金?我听说好像只付一个月的租金就可以了,是这样吗?急急急!!!!
租金是一个季度一交.我缴了3.4.5.6月份的租金加一个月的押金.这快到六月底了.又得交下个季度的了

一年的租金你都交了?

直接搬走,你指望他退时不可能的了

他告你是吓唬你,上哪找你去,再说了,那点钱还不够大官司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