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何澹澹的澹澹的读音:可否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申请行政诉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6:58:2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符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如果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的,可直接申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