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线端子排价格:商鞅的全面客观评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21:14:49

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改革家-----商鞅

  商鞅,卫国人,是我国战国时期的一个著名的政治家。

  商鞅本名公孙鞅,也叫卫鞅,后来在秦国被封为商君,因而又叫商鞅。他一生的主要活动和贡献,是在秦国实行变法,历史上称之为“商鞅变法”。

  商鞅从小就喜欢“刑名之学”,到了青年时期,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了。

  离魏相秦 舌战群臣

  最初,商鞅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挫手下做小官时,就表现出他的才能,深得公孙挫的重视。在公孙挫临死前,他曾把商鞅推荐给魏惠王做相,并说:“如果不用商鞅,就把他杀掉,决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对公孙挫的话根本没放在心上,认为他病重在说胡话,既没有重用商鞅,也没有杀他。

  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争雄。秦国比较落后,秦孝公为了使秦国称霸,决心征召有才能的人。他在求贤诏令中说:“谁能想出好办法使秦国强盛,就让他做高官,还封给他土地。”商鞅听到这个消息后,决定到秦国去。

  到了秦国以后,商鞅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的介绍,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会面时,商鞅讲行帝王之道,秦孝公不感兴趣,昏昏欲睡。第三次会面时,因为商鞅已经摸清了秦孝公急于称雄于世的思想,大讲富国强兵之道,秦孝公听得非常高兴。由于思想投机,两个人一连谈了几天也不觉得累。于是,商鞅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受到重用。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国贵族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坚决反对变法,弄得秦孝公犹豫不决。一次,秦孝公召集大臣讨论变法时,商鞅说:“有独到见解,作法高明的人,总会受到世俗常人的讥笑和反对。愚笨的人在事情发生后还不知为什么,而聪明的人却能做出正确的预见。一般人不能和他去商量革新和创造,只能让他们坐享其成。做大事业的人,用不着跟一般人商量。只要能使国富民强,就不必按旧制度去办,也没有必要遵守老规矩。”秦孝公认为商鞅讲得有道理。

  可是,贵族甘龙却认为商鞅讲得不对,他说:“圣贤之人是不用改变民众的习俗来推行教化的,明智的人是不改变原来的制度来治理国家的。依据旧制度治理国家,官吏熟悉,百姓安定。不按老规矩办事—,天下的人就会议论纷纷。”他要秦孝公仔细考虑,不可轻举妄动。

  商鞅立即反驳说:“一般的人安于现状,书呆子只会默守成规。让这两种人做官,只能是照章办事,无所作为。三代不同礼,都成了王业;五霸不同法,也都成了霸业。聪明人立法,愚笨的人只能受法的管制;贤明人根据情况变更礼俗,不贤之人只能受礼俗的约束。”商鞅要秦孝公坚定变法的信心。

  另一贵族杜挚也反对变法,他说:“没有百倍的好处,不必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不用更换旧的东西。遵守旧法没有错,依照旧礼不会出偏差。”希望秦孝公维持现状,不必变法。

  商鞅毫不妥协地说:“古代的制度多了,应该效法哪一种呢?时代不同了,治理国家不能只按一种办法行事。……违反古代制度的,不一定受到非议,因循旧制的也不值得赞扬。”

  孝公听了商鞅滔滔不绝的雄辩,大加赞扬,并深有省悟地说:“鄙野小巷的人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的夫子才喜欢无谓的争论。愚人高兴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怜的;狂妄人称快的,正是贤能人所担心的。拘泥于世俗的那一套议论,我不再想听了。”于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变法了。

  通过这场舌战,以杜挚、甘龙为代表的守旧振失败了,坚定了秦孝公变法的决心。

  不畏权贵 变法革新

  秦孝公下定决心变法,任命商鞅为左庶长(秦国是二十等爵,左庶长是第十级,掌握军政大权),开始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

  商鞅变法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秦孝公六年(前356年)公布的,主要内容是:

  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国家直接掌握全国的户口数,而且便于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其他家必须告发,不然就要一同受罚;告发人和杀敌者一样受奖,赐爵一级。

  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新法规定:凡有军功者,均可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等奖赏。与奖励军功相联系,对秦的爵制加以整顿,规定了爵位的二十个等级。宗室(国君的亲属)没有军功的,也不得享受特权,对田宅、臣妾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无非是鼓励人们为秦国的封建政权而勇敢作战。与此同时,商鞅变法还规定了禁止私斗。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违犯者按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的处罚。其目的是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

  三、鼓励耕织,发展封建经济。新法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否则就要加倍纳税。凡多打粮食和多织布的人,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凡因经商及懒惰而贫困的,其全家则沦为官府的奴隶。

  四、制定严厉的法令。商鞅以严厉的法令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法令制定的原则是“轻罪重刑”,即使犯了很轻的“罪”,也要处以极重的刑罚。据说连“弃灰于道者”(把灰倒在路上),也要处以黥刑(黥刑是古代一种肉刑,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涂上墨)。

  为了取得民众的信任,商鞅在推行新法之前,想了些办法。据说,他在国都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下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他十金。”老百姓都很奇怪,没有人敢去试试。后又宣布赏五十金,一个不怕事的人把木头搬到北门,果真得了五十金。通过这件事,人们都相信商鞅说话是算数的。因此,商鞅抓住了这个时机,公布了新法。

  新法公布之后,受到许多人的拥护,但也遭到了旧贵族的反对。太子明知故犯,破坏新法,商鞅决定依法处理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就对太子的两个老师进行严厉的处罚。此后,再也没有人敢不遵守新法了。

  商鞅因变法有功,于秦孝公十年(前352年)被提升为大良造(又称大上造,在秦的二十等爵中,属于第十六级)。为了进一步保护封建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又颁布了加速封建改革的法令:

  一、普遍实行县制。商鞅变法前,只是在个别地区设立县。新法规定,全国普遍推广县制,把过去奴隶制的邑、聚等组织都合并为县。每县设立县令和县丞,这是地方行政长官。从此以后,县就成为封建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这些官吏领取俸禄,由国君任免,与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不同,它更有利于维护中央集权。

  二、开阡陌(纵横道路)封疆(田界),承。认土地私有。商鞅下令把过去国有土地上的纵横道路和田界清除掉,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旧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措施对封建制的确立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统一度量衡。统一的办法是:规定全国的度量衡都必须统一进位制度,即把升、斗、丈、尺作统一规定;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发到全国各地。目的自然是为了加强对人民的剥削,但是,这种统一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收复失地 受封於商

  在这次变法期间,秦国迁都咸阳。咸阳北靠高原,南临渭河,交通便利,物产丰富。特别是通往函谷关,这对秦向东方发展极为方便。迁都咸阳,十分清楚地反映了秦国地主阶级要向更大规模发展的雄心壮志。

  商鞅变法以后,不仅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而且也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经过多年的努力,秦国日益富强,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强国。

  长期以来,魏对秦的威胁最大。因为魏当时是战国七雄中的头号强国,而秦国力量较弱,黄河以西大片土地一直在魏国的控制之下。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兵强马壮,准备收复失地。秦孝公二十年(前340年),齐、赵两国又一次向魏进攻,魏国形势危急。商鞅认为这正是一个好机会,便率兵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昂为将,领兵抵抗秦军。从秦、魏当时的兵力而论,秦国想迅速取胜,还是困难很大的。于是,商鞅给公子印写了一封信,叙谈在魏国的旧情,愿意罢兵和好,并约公子印前来饮酒。魏国正处在几面受敌的境地,对于商鞅的邀请,公子印深信不疑,前去会面。会面之后,正当饮酒时,早已埋伏好的秦兵一拥而上,将公子印抓起来了。秦军趁势打败了魏军,取得了一次重大的胜利。魏国对外连年作战,国内空虚,只好把黄河以西大部土地割给秦国讲和。魏惠王想起公孙挫病重时向他推荐商鞅为相之事,十分后悔地说:“我真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公孙挫的话。”

  商鞅打败魏军之后,秦孝公把於(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十五邑封给他,因而号为商君。

  五马分尸 悲赴黄泉

  商鞅采取暴力手段,镇压奴隶主贵族的反抗,因而遭到旧势力的反对。在商鞅相秦十年之后,有一个名叫赵良的人,就代表贵族集团去见商鞅。开始时,赵良劝说商鞅让位,后来又劝商鞅取消残酷的刑罚,最后威胁商鞅,说他不遵守旧制,早晚要失败的。他还凶狠地说:“孝公一旦死后,秦国想收拾你的人难道还少吗?你的末日快到了!”商鞅掌握秦国的军政大权,独断专行,因而同地主阶级内部的一些代表人物也发生利害冲突,积怨甚多。商鞅对于这种处境,自己也很害怕,每次出门,都要有武装卫士的保卫。后来,秦孝公病重,据《战国策·秦策一》记载,孝公病重时,曾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商鞅没有接受。孝公二十二年(前338年),秦孝公死了,太子驷即位,史称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密谋反叛,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立即逃跑。

  当他在路上要求住店时,因没有任何凭证,店主不敢收留,并对他说:这是“商君之法”的规定。商鞅没有办法,又跑到魏国,魏国对他早已恨之入骨,他只好回到自己在秦国的封地商邑。他组织了一些人马,准备抵抗秦军,但寡不敌众,被惠文王的军队抓获。惠文王以残酷的刑法“车裂”,把商鞅处死。

  秦惠文王及公子虔等杀死商鞅,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并不是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因此,商鞅死后,秦国的改革并未停止,封建制继续发展,并不断地得到加强。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改革旧的制度,改变旧的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一切旧的上层建筑,这是时代的潮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里,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敢于蔑视传统的势力和旧的习俗,积极投身于这场封建制改革运动之中,并使封建制度在秦国取得胜利,其历史功绩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其政不息 称雄列国
  商鞅变法的成功,除了客观条件之外,在主观上有两点给我们以启示:

  首先,商鞅有创新的精神。商鞅从小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但他在秦国主持变法时,并不是完全照搬李悝的主张,而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的。如耕战政策,当时许多政治家都在各个诸侯国实行过,然而只有秦国的效果特别显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鞅能够从秦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奖励军功等一系列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因此,改革很有成效。据《史记》记载,商鞅在秦国推行改革十年之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亍私斗,乡邑大治。”

  其次,商鞅的斗争精神。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商鞅也是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的。但是,他敢于同旧势力作斗争,为维护封建统治毫不动摇。历史上许多改革家之所以失败,并不完全是因为改革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有的改革方案甚至很理想,但一触犯权贵的利益和特权,就不敢继续坚持下去,使改革成为纸上谈兵。商鞅却能以极大的勇气推行新法,不畏权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所以说,改革是有风险的,需要有胆识与魄力。否则,改革是不会成功的。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作为地主阶级政治家商鞅,把人民视为群氓,鼓吹愚民政策。同时,他也是以最残暴的方式镇压人民,来维护封建的统治政权。如“连坐”法是相当残酷的,它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因而怨声四起。许多史书也都说,商鞅变法对人民没有什么好处,刑法越来越多,人民敢怒不敢言。

  但是,评价一位历史人物主要是看他在历史上的贡献。商鞅变法之后,使秦国富强起来,并为一百多年以后秦始皇统一中国打下了基础,为确立和巩固封建制度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因此,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评价商鞅的历史功绩,不应以个人品德上的残苛来贬低他在历史上的地位。

从骨子里讲,中国古代是一个相当保守的社会,故而变法维新之士,鲜有善终者。这头一个,就要属商鞅了。

商鞅是卫国的公族,自幼拜李悝为师,好刑名之术。学成后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门客。公叔痤临死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此人尽管年轻,但有奇才,可用之为相,若不用,必杀之,勿令出境。魏王以为公叔痤病重,在说胡话。结果既没有用,也没有杀,而是放他去了秦国。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设计擒魏将公子,迫使魏国献河西之地与秦苟和,魏惠王这才恍然大悟,叹曰:"寡人恨不用公孙痤之言也!"

当然了,商鞅的最大贡献并不是用兵,而是变法。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西戎,虎视关内,为之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推行如此重要的变法,自非易事。为了确保新法的制定,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为了说服孝公,商鞅曾与甘龙、杜挚等要臣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辩论。针对甘、杜等人的陈辞滥调,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又申明了"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现实意义,从而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

为了确保新法的实施,商鞅不仅要取信于君,还要取信于民。在新法颁布之前,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谕市民:谁要能将它搬到北门,便可得到十金的奖赏。看热闹的人大都不信,以为哪有这等好事!于是商鞅干脆将赏钱提高到五十金。结果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木头扛到了北门,果真得到五十金的奖赏。此事传遍了整个秦国,人们始知以赏善罚恶为主要内容的商鞅变法,这回是要动真格的了。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于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所一向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但是商鞅并没有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所吓倒,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张首先惩办那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结果,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举,确实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作用。人们看到,就连太子的老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了。经过商鞅的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但是,任何社会实践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变法维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权力基础,继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来,对商鞅施行了疯狂的报复。他们不仅以诬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谋反,而且以最最残酷的暴行,将他五马分尸了。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 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然了,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商鞅"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他用简单粗暴的政治手段来处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焚烧《诗》《书》,实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甚至推行连坐法而刑及无辜等等,都曾产生过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一影响,致使他死于贵族的报复而"秦人不怜",甚至不被司马迁以降的许多历史学家真正理解,不亦令人叹惜!

商鞅,战国期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又名公孙鞅、卫鞅,卫国(今河南濮阳)人,约生于公元前390年,死于公元前338年。 商鞅是战国时没落贵族的后裔。

他从小就"好刑名之学"。所谓"刑名之学",即指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一套法家学说。年轻时,商鞅在魏国进一步研究了法家思想,总结了李悝、吴起的变法经验,完善了自己的法家理论。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商鞅应召入秦,进献富国强兵之策,便提出变法重点放在两面个方面:一是废除旧的封建领主制,把秦国建成一个封建地主制的中央集权国家;二是推行农战政策,发展秦国的农业生产,增强军事力量。

他的变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次从秦孝公三年开始,主要内容包括: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军功,颁布按军功赏赐的制度;奖励农耕,制定"垦草"开荒的法令等。第二次变法在秦孝公十二年开始,这次变法比第一次更进一步,主要有"开阡陌封疆",废除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县制,设置直属于国君的县一级行政机构;直接征派赋役,按户按人征收军赋;统一度量衡,取消各领主的家量;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等。经过这两次变法,完成了秦国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历史转变,封建领主贵族的经济势力和政治势力逐步消除,封建地主制的新兴政权日益巩固;农业劳动力增加,耕地扩大,以粮食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日益发展,工商山泽之利主要集中于封建国家之手,政府的财政收入日益富裕;农战方针具体落实,军事力量日益强大,一步步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这些改革揩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商鞅遂遭到政敌的迫害,车裂而死,全家亦被杀害。商鞅的重要政见经后人整理,成《商君书》二十九篇,《汉书·艺文志》有著录,今存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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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改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