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kg是什么单位:买手机被骗,消委会不管,到法院告那间公司赢面大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6 15:53:48
本人于2005年11月22日在骏和手机专卖店(骏和通信江南中营业厅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82号,电话:84430808)购买了价值为3799元(发票复印件附后)的索爱W800C手机一部,自购买日起至今一直未能正常使用,多次维修导致购买了六个月的手机真正在我处的时间不足两个月.以下是我自购买此机后在该店的维修经过及记录(有两次没有提供记录):

1. 在购买此机后半个月左右,充电器不能充电.经去该店检查后一周通知我会换一个新的充电器,数天后拿到新的充电器,没有提供任何证明.
2. 春节回去休假期间手机就开始时常自动关机,一回广州我就于2006年2月10日去到该营业点送修,一周后工号为321梁姓小姐(之后一直是该销售人员负责此事)通知修理好并在取机时回复主要原因是升级.
3. 2006年2月16日(取机后1日)再次出现相同问题送修,一周后取机梁小姐回复因为升级原因更换主板,并承诺再坏一次将会更换新机.
但因为丢失记忆卡的原因我在半月之后才去取机.(因在2月16日送修时我没有取下随机的内存为512MB的卡一张,取机时发现已不在机身内.梁小姐坚持说送修时机内无卡,但当时只是退回手机后盖及电池各一块并未与我确认手机内有无内存卡.所以当时我拒绝取机并随后投诉到其番禺总部杨姓小姐,在最终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去取机. 在其店内当日的取机记录上我有注明丢失卡一张)
4. 2006年3月8日(取机后数日)再次再次出现相同问题送修,几天后通知取机,修理原因还是升级.
5. 2006年3月12日再次维修,修理原因同上.(此次我很气愤问梁小姐究竟什么原因,她回复说这个型号的手机就是会经常升级)
6. 2006年3月29日再次出现同样问题送修,直到2006年5月20日左右(修理期差不多2个月)才通知可以取机了(期间电话通知过一次说这次送北京修了可能时间长一点).5月底去取机时该店员仅提供一份送修单(附件3),没有显示任何的修理原因,当时我拒绝取机并强烈要求维修证明.数日后该店员通知有证明了,再去时其提供一份维修单(附件4)上写着”返上级”,店员解释还是升级.我没有取机,只要求带回了其提供的维修证明.
想知道,这案胜诉几率有几大?如要起诉,具体程序如何?时间、费用大概多少?
如果通过媒体曝光,要怎样做呢??

最好能借助传媒的力量,把这件事情公开,闹大!那你赢的 把握就更大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打官司 比较麻烦 实在不能解决的话再通过官司解决,

先到315 投诉看能否解决,能的话就不用打官司了,打官司的日子是难熬的,

3.15 也许就可以解决你的事情地:
<我想你买的是假货了吧,或者是坏机翻新,壳子是新的,配件是修过的>.

根据商品三包规定,手机在包修期内,如果返修三次还不能解决商品问题的话.

按照商品三包规则.商家必须给你更换全新商品,厂商会回收返修三次问题没解

决的产品

所以你要保留你返修的证据 凭证,这样你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没有证据商

家是不会承认返修过的,确实不能解决的话,只好通过法院了,不过重要的是证

据,

要是给你更换新的机子 要注意拉, 不然又拿回一个没用的 哈哈!!

希望你的问题能解决,打倒黑心的手机商,我以前也被蒙了好多次.痛恨

以后买东西要发票,复印件是有用,但你说一个真东西和一个复制品比,哪个更要人在意?以后小心点,如果你有十足的证据是完全可以赢这场官司的,况且你手上有他们公司卖的产品,可以鉴定是否质量属于劣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