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百大电影清单:知道婚姻法的请进~~~~在线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4:57:54
我已婚19年,我于18岁父母包办结婚,当是我什么都不懂.但两人分开了15年了,中间从来没有联系过,我现在在外面和一名女子同居十年有余,感情很好,已有一女孩,现有9岁,但是,和现有合法妻子也有两子,已都满18周岁,在十几年前我就提出离婚,但她要赔偿太多了,至今我负担不起,请问她为什么要问我要赔偿,我该不该赔偿,如果要赔偿,我要给多少才合法?请问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她?
我不要家里的哪两个孩子,她们都已满18岁了,大的在大学,小的在外打工!

我这算不算重婚罪,要怎么才可以避免?
如果赔偿,我要赔偿多少?

写的有点乱,希望大家看的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首先,我国按法律规定,结婚需办理登记,按你的情况,你18岁结婚应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你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法律不承认也不保护你拉的婚姻关系,所以说你和你“前妻”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而你也没有和现在的“妻子”办理登记,所以你不构成重婚罪。

第二,如果你与你“前妻”“离婚”,你不需要赔偿,这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可以提起诉讼,但你将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你们的部分财产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真正的离婚也只有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给另一方赔偿。

你已经涉嫌到了重婚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合法妻子的工作,能够解除婚姻关系,她不告就是了.

从你讲的情况看,你已构成重婚,只要对方起诉你,是可以构成重婚罪的。最好的办法是协商解决此事。

事实重婚是肯定的了,没什么避免的问题。
如果你离婚,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基于你的严重过错。
至于赔偿额,要根据你的负担能力、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具体情况确定。

您这已经涉嫌重婚,可以的话最好及早和原来的配偶办理离婚。
赔偿对方主要是因为您没有尽到在家庭应负的责任,具体数额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