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经典影视剧观后感:朋友意图抢劫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8:59:35
我有个17周岁的朋友犯事,他拿电枪电别人,想抢东西,但是没有将别人电晕,最后放弃走人。后来被事主认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目击者说,他当时只是拿电枪电人,并没有用手拿那个事主的任何东西。具体情况就如同他径直拿个电枪电人,那人没有晕,他跑了。事主没有任何财物损失,但是受轻微伤,请问他是否会被以抢劫未遂提起公诉?根据目前的证据无法证明他要实施抢劫,那他是否会被以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构成抢劫罪,只是形态上未遂而已。所以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并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据你的描述,你朋友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持有电枪的行为不构成持枪抢劫。而且看情形也不会以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公诉。
所以还得尽快请律师介入,还有很有希望的。

持械抢劫。会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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