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司法解释条文:关于预收账款问题,在线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2:43:42
公司上个月预收到A公司的50000元货款订金,预收B公司的50000元货款订金,但销售产品给他们时,我把这两笔款误认是A公司的,我是这样做收入的:借:应收账款---A公司50000
应收账款---B公司120000
预收账款---A公司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270000
我这个月才发现,应该怎么处呢?麻烦各位了。
我已经做了上个月的报表,如果我这个月用红字更正,会不会对这个月的收入有影响?

没必要调整的, 因为一级科目的处理是正确的,如果"主营业务收入"这个科目的金额是正确的, 也就是说没多转收入, 那么就等到和B公司结帐时再做调整,但须在摘要中注明自己所调整的凭证编号及事由,备以后查询。

只需做个简单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A公司 50000(红字)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0000(蓝字)

可以做红字分录,冲减
1 先做红字分录
借:应收账款-A公司 50000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20000
借:预收账款-A公司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0
2 再编制正确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A公司 100000
借:应收账款-B公司 70000
借:预收账款-A公司 50000
借:预收账款-B公司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0
不过这一分录也是有问题的,因为销售时发生的销项税金也是要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

没有必要向楼上所说的这种调整。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楼上的调整分录中,有多少是重复科目调整。比如:主营业务收入,红冲270000,后又蓝做270000,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应该如“梦想神话”说的,简单调整。只需在摘要中注明自己是调整的哪张凭证,备以后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