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赏味期限顺序:员工事实上已离职,不取档案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8:01:08
单位(事业单位)1997年招了一位大学生,2000年他提出离职,单位按合同要收取违约金,但是在录取其过程中档案寄丢了,他便以档案丢失为由没有交违约金,此人关系因此一直在我单位,今年档案找到了(是其学校在寄档案过程中寄错了地方),单位要求其来提档,并说明不收取违约金,但他不来取,请问此人的档案该如何处理?
所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关系一直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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