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小报内容:请问办理护照,一般需要什么手续?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5:06:06
大概一般情况要多久呢?

办理护照,手续如下,一定要本人亲自去。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需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的那面和有你信息的那一面),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照片2张,申请表格(在公安局有备)。 如果是国家机关人员还需要单位的盖章认可同意。
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您本人亲自去,但领取的时候可以他人代领。
时间一般在5-7个工作日。

1、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所称"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2、须履行手续
(1)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领取并提交填写完整的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规格为32×40mm)的"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申请表中的内容不能为空);
(3)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3、须提交证明材料
(1)探亲访友
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提交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2)出国旅游
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及有关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旅行社组团出国旅游的,须提交组团旅行社开具的全额旅游发票以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
(3)自费留学
须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及有关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公派留学
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5)出国定居
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还须提交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6)继承财产
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7)出国就业
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通过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8)出国劳务
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输出机构确认的申请人劳务输出证明。
(9)文化交流
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并须经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证明。
(10)其他非公务活动
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还须提交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审批程序
(1)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属外国人领养我福利院儿童的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申请。
(2)报市、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审批。无审批权的,报省公安厅审批。
(3)属杭州、宁波、温州、丽水四个发照点审批的材料可直接签发护照;其他市地报省公安厅签发护照。
5、办证期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境申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大中城市在15个工作日),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4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相应证明材料不齐,在补充材料期间的时间除外。
6、收费标准
证件费100元/本;签注费:20元/次;手续费5元/次。

护照申请一般没那么快的,需要15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即3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