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符壁纸:旅游事故(在线等答案!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5:29:53
三个学生在黄金周出外旅游登山,其中一个不小心掉下来摔死了。现在死者家属将另两个学生告上法庭,我现在想知道另两个学生的胜算有多大!应该以什么理由胜诉!有什么根据!
三个人的年龄相差不大,是大学同学!而且一个宿舍的!
如果是这个同学在给其它两学生照像进不小心失足掉落的!

另外的学生从法律上说,很难说有什么赔偿责任.所以,胜诉希望很大.我支持你们.

学生的年龄多大?原则上讲,另两个学生不承担责任.

若该三人当时未走偏离正常旅游行走线路,且该线路安全设施完善,三人没有走野路或另辟蹊径,那么该学生的不小心失足跌落致死应属意外事件,其他那两个学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责任。若系因为景点安全不完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向该景点管理部门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若三人系为寻求探险刺激而偏离正常行走线路的,则三人对此事件均存在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向死者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想事情发生后应该已经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此已进行现场勘验并对该两学生和当时在场的其他目击者进行了询问并记录了笔录,若该案已按照个人意外死亡结案的话,二学生可以以此为证据向法庭证明自身无过错,该案为意外事件。

如果是为给另外的两个同学照相失足,另外两个同学属于受益人,应死者家属适当补偿。